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阎金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2月1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阎金华,女,1946年出生,辽宁省瓦房店人。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法轮功被迫害后,因坚持修炼,阎金华多次遭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2012年7月12日下午,阎金华被泉水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天从泉水派出所楼上坠落,导致腿部摔伤。2012年8月底至9月初,她被大连甘井子区检察院非法批捕。2013年5月24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她非法庭审。非法开庭的前后,甘井子区法院用阻挠律师辩护、便衣闹场、造假庭审记录等方法迫害她。5月23日,大连甘井子区公、检、法人员阻挠辩护律师与她见面,阎金华也根本不知道第二天要开庭;5月24日法院门前全是便衣警察,他们拿着摄像机拍摄,法院后面多辆警车里坐满了警察。法庭只给家属4个座位,其他座位上都是便衣警察;在审过程中,法官毫无理由的多次打断律师、家属的辩护,旁听席上的便衣也在律师辩护时起哄捣乱,非法庭审一个小时后,法官便宣布结束;庭审结束后,家属发现书记员的记录是:法庭判阎金华3至5年徒刑,并有“家属同意”字样,在家属的强烈指责和要求下才改正了庭审记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院长刘锟,法官李增兰;甘井子区检察院公诉人安颖;大连市泉水派出所所长王宏波,指导员隋广学;大连市甘井子区“610”办公室;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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