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临清市、高唐县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大菊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3月1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大菊,女,60岁,湖南人,居住在山东省临清市金郝庄乡冯杨庄村。2012年2月24日上午10点多,临清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翻墙闯入刘大菊家,将她劫持到济南女子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刘大菊因不 “转化”,警察不让吃饱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直到2012年12月11日,刘大菊才被释放回家。此前临清市国保警察曾非法抓捕和骚扰过刘大菊。2011年11月5日,临清市国保大队刘姓警察和丁姓警察伙同金郝庄乡派出所警察将其非法抓捕到乡派出所,并抄走家中部份物品。刘大菊于当日从乡派出所返回。 2011年12月18日,警察又翻墙私闯民宅刘大菊家进行骚扰,刘本人不在家,在家人的极力抗议下,警察被迫离开。2012年2月25日下午,山东省高唐县法轮功学员陈霞、郭振杰、贾秀华和吉地尔公司的5名法轮功学员被高唐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同日,山东省茌平县法轮功学员李成民也在家中被高唐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局长王志刚,国保大队长李宝光,警察陈洪岩、梅宝华、刘培远、王培岭、丁廷华、刘平路;高唐县公安局局长孙留功,国保大队队长罗秉印,副队长王英涛,警察郭廷伟;临清市金郝庄乡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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