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国际一周动态

2004年11月15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十月特别立案,对明慧网报道的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进行调查。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山东省学员李海、辽宁省学员王金钟和河北省学员马常斌,他们均因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绑架监禁,610人员及警察对他们进行酷刑折磨,最后导致了他们的死亡。以下是“追查国际”对这三例死亡案的初步调查。

 一、山东省诸城市法轮功学员李海被迫害致死案

1. 案例简述:

李海(Li,Hai),男 ,69岁,山东省诸城市郝家庄镇小庄沟村人。自江泽民99年7.20发动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李海由于长期遭受郝家庄镇派出所原所长李风春、民警张重光,小庄沟村原村支书郭方学,民兵连长郭方明的迫害、恐吓、敲诈、勒索,于2002年农历12月23日离开人世。

李海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有多种顽症,学功之后顽症自然消失。然而,自99年7.20之后,李海就被郝家庄镇派出所长期咄行迫害。特别是2000年因李海之子上北京反映情况后,诸城公安局罚款郝家庄镇派出所5000元,并将李海之子,家中唯一的劳动力送劳教三年,关押在昌乐县劳教所。从此李海与妻子(现年69岁)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非常艰难。然而郝家庄镇派出所为了这5000元钱,就与小庄沟村原村支书郭方学、民兵连长郭方明长期对近70岁的老人李海经常敲诈、勒索,恐吓、迫害。有次他们将李海绑架到郝家庄镇派出所,李海回家后身体就不行了,行走需要拐杖,后来就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李海在这这种长期处于恐吓、惊怕、敲诈、勒索、思念儿子的痛苦迫害中,于2002年的农历12月23日含冤离开人世。

2. “追查国际”于10月份起对李海死亡案件进行立案追查

追查国际2004年10月对此立案,分别对诸城公安局国保大队、诸城市610办公室、郝家庄镇派出所、小庄沟村原村支书郭方学,民兵连长郭方明等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调查。

调查员想找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李海案的人,接待的一个女士说当初那些人都退休了,她不清楚李海家人情况,还说李海被送到劳教所后他们就不管了,回来也不通过她们,是通过610办公室。她承认国保大队是负责法轮功这一块。

诸城市610办公室人员对调查员称,只要法轮功学员出来讲真象就会被他们送劳教。

郝戈镇派出所不配合调查,并称反迫害就是反对共产党,不爱祖国。

调查员联系到关押李海儿子的昌乐县劳教所所长李风春,询问他李海的太太是否还在,李风春说他不清楚,并称他们现在不负责这个事了,也不清楚哪个单位负责。

调查员找到诸城市政法委书记王新军,对方知道是国外的组织后, 遂逃避调查。

此案相关单位和个人:
郝家庄镇派出所原所长恶警李风春、民警张重光,
小庄沟村原村支书郭方学,民兵连长郭方明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536-6328125)
诸城市610办公室(536-6113220)
昌乐县劳教所总机(536-6229693)

二、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金钟被迫害致死案

1. 案例简述:

王金钟(Wang,Jinzhong),男 ,48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沈阳市中山公园职工,身体非常好。2004年5月20日,王金钟在工作单位上班时突遭沈阳铁西区公安分局兴顺派出所警察跨区绑架,关押在沈阳铁西看守所,2004年6月14日下午被迫害致死,死后送医大二院,院方诊断:王金钟被送来之前已死亡。有关人员于15日上午通知家属,但没说明死因。王金钟曾被非法劳教过一年,2001年初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张士教养院。

2. “追查国际”于10月份起对王金钟死亡案件进行立案追查

追查国际2004年10月对此立案,分别对沈阳铁西分局、兴顺派出所、沈阳医大二院、沈阳市中山公园等涉案单位进行调查。

调查中了解到:法医鉴定王金钟是支气管肺炎导致呼吸功能衰竭,但法医鉴定时(王金钟)腿、膝盖、手背上有擦伤,皮破了,不让照相。王曾绝食两天,第三天被灌食。

调查还了解到王金钟是在单位上班时被带走的,看守所给的是刑事拘留证(家属要才给的),没有明确原因,王金钟太太有去派出所问过,对方叫她等消息,结果就出事了。抄家的警察一个叫张丰,一个叫王吉。

调查还证实,王金钟被送到医院时就已经不行了,没经过任何救治,在急诊室就开了意外死亡证明。调查员向医大二院的信息科要求查王金钟当初送进医院的病历,但对方拒绝查询。

沈阳市中山公园办公室姜姓主任称,王在该单位工作一辈子了,姜并表示不知道王金钟为何被抓,而公安办的案和他们没关系。

调查员向兴顺派出所所长李洪伟询问王金钟被抓的原因,李称因为王金钟宣传法轮功,并承认他们是接到举报后跨区抓的人。

铁西分局秘书科吕姓科长称,这个案件(法轮功)他们要先汇报(包括市局、分局的国保大队),是跟分局一起搞的,详细案件情形对外说明要问秘书科。抓他(王金钟)是因为得到线索,包括单位的举报,包括宣传的书刊、宣传品。

吕还证实,处理法轮功有另外相关的规定、文件,上级下达的。至于(王案) 追究不追究,合不合法都是上级一些部门定的,他们 (国保) 安排部署的祥细工作。

铁西分局法制科史姓科长说不清楚此事(王金钟),应找处理案子的部门(国保、派出所)。他说报上来以后是市里的法制处批,他们是审核、复核。法轮功的材料一般情况都得上报。他说详细情况找国保大队王队长,找派出所。

此案相关单位和个人:
中山公园办公室聂主任(24-23864795)、王书记 (24-23863551)
沈阳铁西看守所:于洪区青海路66号 邮编:110027
案审科科长:李跃群
铁西区政法委(024-25842329)
主任:张伟(024-25624566转8027);
李科长(024-25842329)
沈阳铁西分局(24-25739288);政保大队 杨海 (24―25637115)
铁西分局国保大队(24-89812902、24-25850233)
大队长:李树文
副队长王安宇 ; 教导员:冯德利

三、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马常斌被迫害致死案

1.案例简介

马常斌(Ma,Changbin),男 ,57岁,法轮工学员,家住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北工房17排18号,范矿退管科退休工人。2000年10月,马常斌被退管科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后关押在矿警队,直到2001年2月被放回。由于长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他病倒了,因医治无效于当年5月中旬去世。

2. “追查国际”于10月份起对马常斌死亡案件进行立案追查

追查国际2004年10月对此立案,分别对唐山市古冶区政法委、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派出所等涉案单位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唐山市古冶区政法委办公室拒绝接受调查。

范矿退管科人士证实马常斌于2001年7月死亡,该人士并表示知道马常斌炼法轮功,但不知道是否被劳教。

找南范各庄矿派出所负责马常斌案子的一人士说,管这事的领导(刘建军所长,新调来的)不在,原来的谢所长已经离开,已经不在这儿住了。他才来两个月。他不清楚马为何被抓。他说南范各庄矿派出所归开栾管,南范各庄矿派出所属于唐山市公安局管。

南范各庄矿矿警队一人称没有负责法轮功的,不清楚马常斌。另一人则表示知道,称“马常斌归劳保科管” 。

此案相关单位及个人:
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公安处李和平
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派出所所长谢常福(315-3067141)
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矿警队(315-3067684)
唐山市古冶区政法委办公室(315-3687109)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将上述案例的调查记录存档,并继续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查,誓将追究相关凶手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