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辽宁省本溪市劳动教养院(本溪威宁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4月25日-2005年3月6日

辽宁省本溪市劳动教养院(俗称威宁营教养院)院长吕文斌,副院长吴刚,政委陈忠维,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威宁营,邮政编码:117008。自1999年江泽民政治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本溪威宁营劳教所积极追随参与迫害。已举办过十几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有几百人遭受迫害。外省市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也被转到威宁营劳教所戒毒所遭受迫害,戒毒所所长刘绍实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该劳教所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期间,长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肉体折磨手段主要有:体罚、殴打、不许睡觉、关小号、野蛮灌食、上抻刑定位(将手脚抻直24小时铐在地板上,由犯人看管) ,被用1万8千伏电棍电击。控制人身自由、睡眠时间,甚至吃饭和上厕所都在监视之列。强迫学员几天几夜不睡觉。据不完全统计,残酷的迫害已经导致1人死亡,多人致伤致残。进行肉体折磨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实行摧残。举办“洗脑班“,采取欺骗、绑架、威胁、恐吓、暴力押解、打骂、围攻等各种手段,强行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企图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先后有数百名本钢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洗脑班”,饱受折磨和精神摧残。以下是辽宁省本溪威宁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主要犯罪人员

郭铁鹰(劳教所副所长) 、辛x(副院长)、陈忠维(政委) 、吴刚(副院长) 、江自力(原院长) 、刘绍实(戒毒所所长) 、刘副队长、崔 x(警察) 、杨爱民(警察) 、李强(原管理科科长) 、梁世春(原管理科副科长) 、刘伟(原中队长) 、董强(警察) 、王轶(警察) 、赵大维(警察) 、刘江朋(管教) 、丁会波(干事) 、刘汇明(警察) 、王义(警察) 、张得财(警察) 、焦方禾(警察) 、于振贵(原管理科副科长) 、刘印祥(警察) 、郑涛(原戒毒所副所长) 、赵士春(教导员) 、郑凯(警察) 、王志铎(管教) 、张晓光(警察) 、秦勇(“洗脑班”班长)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邱智岩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精神折磨、毒打、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邱智岩。1999年10月邱智岩进京上访,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判劳教3年;在劳教所里,邱智岩遭到各种酷刑和拷打;肉体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狱警使用一种酷刑“抻”(“抻”是一种用于重犯、死刑犯的刑具),一般人抻一天受不了,但对邱智岩抻了4天4宿。后来又将邱智岩绑架到精神病院,后在家属追问下获释保外,当时人已被折磨得不成样子。2000年10月邱智岩再次进京上访,于11月被兴城公安非法抓捕,遭受毒打后被本溪公安接回。邱智岩回家后,先是排便困难,接着便血、吐血、精神时常恍惚,11月23日邱智岩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3/6725.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2098&crimeact=crime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精神摧残等
详细情况:辽宁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对坚修的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折磨,如抻床定位、蹲小号、夜里不让睡觉,进行精神上的摧残和肉体的折磨,强行转化。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8/4/14314.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6459&crimeact=crime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绍实(戒毒所所长) 、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精神和肉体上迫害
详细情况: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洗脑班”是辽宁省本溪市“610”和市公安局、本溪钢铁公司联合私设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警察在刘绍实的策划下,将一名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导致大量吐血,可能致死。其中一女警官见状后大叫一声“太可怕了” ,这时一辆车急速开来将被害法轮功学员拉走。还有一法轮功学员被灌食后,头脸肿大。警察还强迫法轮功学员按所谓七点“保证”去做,警察威胁法轮功学说:“不按这七条做,就是死路一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6/41688.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592&crimeact=crime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洪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卧龙派出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绑架、骚扰等
详细情况: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非法判法轮功学员李洪军劳教3年;被释放后,曾多次遭到劳教所、卧龙派出所、绢纺街道等单位的不法人员骚扰、审问、跟踪;李洪军仅回家3个月又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5月12日晚,李洪军、李晶等4名法轮功学员被辽阳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李洪军、李晶被非法关押在辽阳看守所3个月后,辽阳市宏伟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8月中旬秘密重判李洪军10年;李晶9年;李洪军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于10月中旬被强行绑架到沈阳第一监狱(入监队),并不让家人接见、不让送衣物。不到1个月,李洪军就又被转走,至今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12/27/41759.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10667&crimeact=crime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金生、郝晓东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刘绍实(戒毒所所长) 、丁会波(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欺骗、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
详细情况: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使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2003年2月27日,戒毒所所长刘绍实、警察丁会波利用每月一次的接见日,搞了一场毒害家属、凌辱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丑剧。 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家属帮助做“转化”工作,警察还以嘲讽的语言叫来法轮功学员王金生、郝晓东,强迫他们回答家属的提问,他们以严肃、理智的言行回答提问,揭露了谎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4.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月刚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江自力(院长) 、陈忠维(政委) 、吴刚(副院长) 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延期关押、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宋月刚,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里,警察们对宋月刚施以酷刑折磨;副院长吴刚手持电棍对宋月刚进行毒打;宋月刚曾遭受无数酷刑,双手背铐28天被关在“小号”里,以至双手手腕变黑;被关押到“抻房”里,将双手、双脚悬空抻起足足达半月之久;宋月刚曾被警察毒打得遍体鳞伤,脸部变形。劳教所院长江自力、政委陈忠维、副院长吴刚一贯使用暴力和无限期关押来摧残法轮功学员。由于宋月刚拒绝放弃修炼,非法劳教期满后,仍被无限期的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388.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成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江自力(院长)、陈忠维(政委)、吴刚(副院长) 、李强(管理科长)、梁副科长、董强、王轶、刘伟、赵大为、刘江朋 、刘绍实(劳教所戒毒所所长) 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毒打致生命垂危
详细情况:2001年5月28日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绑架法轮功学员赵成林,2001年7月 被非法判劳动教养1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使用残忍无比的“抻刑”,把赵成林四肢悬空拽起来,企图强迫他放弃修炼。警察江自力院长、陈忠维政委、吴刚副院长指使管理科长李强、梁副科长、董强、王轶、刘伟、赵大为、刘江朋等对赵成林进行了极其野蛮的殴打,致使赵成林头部变形、胸部受重伤、 呼吸困难、神志恍惚;警察还将被打昏的赵成林用两副手铐吊在阴暗的小号里,脚上也被脚镣锁住,整个人成“大”字形,被悬空吊在小号的墙上。经过长达一个多 月的反复、残忍的折磨,目前,赵成林双股以下已经溃烂多处,内脏受伤严重,奄奄一息,已接近死亡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但没有得到任何的救治,劳教所反而一直将其关押在小号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46.html
http://www.fawanghuihui.org/displaycrime.asp?crimeid=9381&crimeact=crime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玉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康宁医院(精神病院)、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洗脑班”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绑架到“洗脑班”“洗脑”
详细情况:本溪市康宁医院伙同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张玉荣(本溪市康宁医院大夫) 到威宁营劳教所的“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张玉荣大夫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健康,精神饱满,品德高尚。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29.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继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继财,在劳教所里,警察用“抻”犯人的方式对他进行残酷的折磨;还进行强制“洗脑”。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给王继财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王继财曾在1998年夏季捐款10万元人民币支援抗洪救灾。当本溪邮局收到王继财拿出的十万元现金时,感动得服务员一再追问他的姓名和住址。他郑重地告诉服务员:“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服务员主动地把本溪市的记者、录像师找来,一再要求给王继财录像。他当时就拒绝了,他告诉记者: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国家有难、百姓受灾,尽己所能帮助别人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因为大法的法理告诉我们:修炼人是不求名、不重利的,无私无我地为了别人着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6/13513.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威宁营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洗脑”、用电棍电击、殴打、强行灌食等
详细情况:本溪威宁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洗脑”,不放弃修炼则使用暴力摧残。自2001年6月1日起,警察把6位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严管队”,6月4日劳教所派出20多名警察,借开会之机找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带上手铐;其中把1名法轮功学员的嘴给打烂了,并用电棍长时间电击;还把法轮功学员送入“抻房”,并被强行灌食;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在精神上残酷地折磨他们。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0/13688.html#chinanews0720-2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月刚、赵成林、徐福生、王继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梁科长(管理科)、李强(科长)、董强(科长)、刘汇明、王义、赵大伟、张得财、焦方禾
基本犯罪事实:对拒绝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摧残,如体罚、毒打、关入“抻房” 等
详细情况:本溪威宁营劳教所对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关到“严管队” ,使用暴力摧残,如体罚、毒打、关入“抻房”( 即:捆住双手双脚把人抻起来) 。管理科梁科长、李强科长、董强科长、刘汇明、王义、赵大伟、张得财、焦方禾等,对试图摆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宋月刚和赵成林大打出手,先是把他们抻起来,使身体悬空,用1万8千伏的电棍对他们进行折磨,后来又拳打脚踢,他们被打得满脸是血,脸都变形了。宋月刚被抻了15天,赵成林被抻了10天。法轮功学员徐福生、王继财在劳教所里也遭受到残酷的折磨。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2/14671.html#chinanews0812-11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玉文、张桂兰、史淑兰、崔斌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威宁营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绑架、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9月3日晚5点左右,警察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刘玉文到威宁营劳教所进行强制“洗脑”;另外,法轮功学员张桂兰、史淑兰、崔斌等人也遭绑架,现下落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7/37174.html#chinanews0927-5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文安、陈玮,19名桓仁县的法轮功学员,本溪市某医院的护士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市劳教所(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十六大”前夕,辽宁省本溪市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新一轮的迫害,警察逼迫法轮功学员填写登记表,对拒不配合者,强行抓走。2002年10月14日本溪劳教所绑架19名桓仁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11月5日本溪市劳教所又绑架了本溪市某医院的护士进行强制“洗脑”,该护士被强行灌食,插胃管时嘴里冒出许多鲜血。法轮功学员王文安、陈玮被劫持在本溪劳教所,在劳教所里遭受着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0282.html#nbrief-1201-4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0/40239.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俊阳、孔刚、王吉才、宋月刚、康铁伟,一名辽宁省某公司工程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忠维(政委)、吴刚(副院长)、管理科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强行“洗脑”、围攻、体罚、殴打、不许睡觉、关小号、野蛮灌食、上抻刑等手段进行残酷的折磨
详细情况: 2000年11月1日本溪劳教所劫持一名辽宁省某公司工程师(法轮功学员)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取强行“洗脑”、围攻、体罚、殴打、不许睡觉、关小号、野蛮灌食、上抻刑等手段进行残酷的折磨。劳教所政委陈忠维、副院长吴刚、管理科成员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吴俊阳、孔刚、王吉才、宋月刚、康铁伟的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宋月刚曾被上抻刑定位(将手脚抻直24小时铐在地板上,由犯人看管) ,被用1万8千伏电棍电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94.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宏春、王吉财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洗脑”、酷刑折磨等
详细情况:辽宁省本溪市劳教所在“610”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的直接指挥下,六次办“洗脑班”,严酷迫害近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刘宏春脑骨被撞裂,法轮功学员王吉财脊椎错位。劳教所刑房里6个两寸高的铁环牢牢地钉在木板上,上面留着法轮功学员的斑斑血迹……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20742.html#nbrief1202-3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宋月刚、王吉财、李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忠维(政委) 、江自力(院长) 、吴刚(副院长) 、刘绍实(戒毒所所长) 、李强(管理科科长),梁世春(副科长)、董强(警察)、赵士春(戒毒所教导员)、郑涛(副所长)、张晓光(警察)、丁会波(警察)、郑凯(警察)、王轶(警察)、刘伟(警察)、赵大维(警察)、刘江朋(警察) 、秦勇(“洗脑班”班长)、姜明东(本溪钢铁公司副书记)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洗脑”、酷刑折磨、精神摧残
详细情况:本溪钢铁公司副书记姜明东与本溪市司法局不惜动用大量公司人力、物力和资金,在本溪市劳动劳教所举办“洗脑班”。采取欺骗、绑架、威胁、恐吓、暴力押解等各种手段,强行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由本钢出钱,劳教所出打手,先后有数百名本钢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洗脑班”,饱受折磨和精神摧残。“洗脑班”班长秦勇是一名残暴的打手,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控制人身自由、睡眠时间,甚至吃饭和上厕所都在监视之列;政委陈忠维是多起造成法轮功学员重伤、生命垂危的恶性事件的主使及策划者;院长江自力为了私利,不顾法轮功学员的死活,致使在短短2年时间里,造成法轮功学员4人重伤,多人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副院长吴刚亲自参与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戒毒所所长刘绍实专门用精神摧残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学员几天几夜不睡觉,加之威胁、恐吓、打骂,制造极其残忍的精神折磨;管理科科长李强、副科长梁世春、董强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人致伤致残;戒毒所教导员赵士春、副所长郑涛、张晓光强制连续几天几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警察丁会波、郑凯、王轶、刘伟、赵大维、刘江朋等曾使用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宋月刚曾在“抻房”被连续抻了15天,最后连衣服都变黑了;法轮功学员王吉财被迫害成脊椎错位;法轮功学员李凡被迫害成重伤。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0/22253.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桓仁县公安局、本溪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用电棍电、毒打等
详细情况:2000年辽宁本溪桓仁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艳,警察用电棍电得王艳的面部、脖子发黑,两手肿的象馒头,十几个警察拳打脚踢,王艳遍体鳞伤,之后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劳教所,并被非法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95.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哲浩(唐丽娟之子) 、唐丽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大连姚家拘留所、大连戒毒所、大连劳教所、大连周水子劳动劳教所、辽宁关山劳教所、辽宁本溪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勒索钱财、虐待等
详细情况: 1999年10月13日晚上9点多,王哲浩和母亲唐丽娟一起看电视节目时,被非法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两天后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半个月。后来王哲浩又被直接送到大连戒毒所强行“洗脑”,之后又在大连劳教所被非法劳教1年。2001年4月又因为上网被非法劳教3年。当时他结婚刚近两个月,最初被关押在大连周水子劳动劳教所,后接连密转到辽宁关山劳教所和辽宁本溪劳教所。在几个劳教所关押期间都受到了折磨,经常蹲小号。在被关押期间,家人还被勒索“押金”、“罚款”等达13000多元,有收据为证。王哲浩至今仍在本溪劳教所遭受迫害。
附:王哲浩被非法关押的时间及罚款金额
1.1999年7月22日至1999年8月10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2.1999年8月22日至1999年9月20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3.1999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29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4.1999年10月29日至1999年12月初被关在大连戒毒所,罚款700元。
5.1999年12月29日至2000年(时间不详)被关在大连周水子劳教所,罚款10000元。
6.2001年4月至现在,分别关在大连周水子劳教所、辽宁关山劳教所、本溪劳教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28.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绍实(戒毒所所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辽宁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已举办过十几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有几百人遭受迫害。外省市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也被转到威宁营劳教所戒毒所遭受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9/44826.html#chinanews-02192003-17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秀芹、褚后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本溪市本钢公安处警察、卢强(本溪市牛新台地区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2年11月4日早晨5点多,辽宁省本溪市本钢公安处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林秀芹绑架到本溪劳教所“洗脑” ;2002年9月27日晚,本溪市牛新台地区警察卢强带着5、6个警察把法轮功学员褚后有强行绑架到本溪劳教所,并非法判劳教3年,警察不让家属接见,褚后有在劳教所里遭受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4/40402.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张志猛(北大白楼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飞人、跑500圈、手按地蹶着、上抻刑、雪地里冻着
详细情况:我于99年10月19日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就被警察和便衣非法抓捕送往北京东城拘留所关押。10月31日被当地火连寨派出所、镇、村等人劫回送彩北大白楼看守所非法关押。在这里,法轮功学员每天遭受非人的待遇和超极限的劳动。法轮功学员抗议这种非法的关押和非人的虐待,集体绝食绝水,被警察和犯人强行灌食。11月19日,由办案警察张志猛非法判我3年劳教,送往本溪市劳动教养院(威宁营教养院)。在教养院里,警察不让炼功,不让说话,用尽各种手段、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我们炼功,警察就强迫法轮功学员早上4点,在零下28度的低温天气雪地里冻着,法轮功学员有的手被冻破了,耳朵冻出泡了,手脱掉一层皮,已屡见不鲜。就是这样,警察还不放过我们,还用电棍电、飞人、跑500圈、手按地蹶着、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送进了抻房。警察乘机恐吓法轮功学员,叫他们认错,说不炼了。在精神、肉体的双重折磨下,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艰难地闯过了86个日日夜夜。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23.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波(丹东)、许国威(营口)、张运生、杨满志、王文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上抻刑、超期关押
详细情况:从2004年1月29日刘波被送进“抻房”,整整抻了7天,2004年2月4日才被放下来。从2004年2月4日许国威被送进“抻房”,也抻了7天,2004年2月10日才被放下来。本溪市教养院抻房位置:进教养院第二个大门后,左数第三个白色二层楼,进左门右拐,到尽头右拐(原饭厅)左侧有一小门,即是抻房。(原六大队门牌被摘下)。张运生被警察送抻房迫害,已于2004年1月15日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期满,现仍被非法关押。杨满志已于2004年2月12日劳教期满,现仍被关押。王文安是2004年4月24日到期,现已被加期2个多月。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53.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林(凤城)、闫柏(闫柏)、孙铁春(本溪)、姜虎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陈忠维(教养院“610”主任)、刘绍实(“610”主任)、郭铁鹰(原系本溪市二轻局人事处处长,机构减编谋私混入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打即骂,现被提为副所长。)、丁会波(以工带干,不是正式警察,想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来换上警服)、赵世春(教导员)、王永胜(犯人)、刘世武(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隔离包夹、在严管队二楼抻房被“定位”,身体悬空,四肢捆绑,木板夹腿盘坐定位,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辽宁省本溪市威宁营营劳动教养院恐怖组织“610”陈忠维、刘绍实操纵警察郭铁鹰、丁会波、赵世春,动用法西斯酷刑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凤城法轮功学员高林、盘锦法轮功学员闫柏、本溪法轮功学员孙铁春。春节前夕至今,法轮功学员在严管队二楼抻房被“定位”,身体悬空,四肢捆绑,木板夹腿盘坐定位,酷刑折磨至今,多次昏迷过去。丁会波、郭铁鹰同犹大帮凶王永胜、刘世武对法轮功学员姜虎林精神摧残,把他关押在戒毒所一楼小号隔离包夹,30多天,进行体罚,夜里不让睡觉。王永胜手持尖刀,逼迫姜虎林不许闭眼,导致姜虎林神志不清,精神崩溃。现任戒毒所所长刘绍实,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推举为辽宁省司法局群众最信任的优秀警察,欺骗国际社会。特此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并帮助制止辽宁省本溪市威宁营营教养院这个人间地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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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运生、邱智岩、王哲浩、杨满志、秦中科(河北省邯郸钢铁厂高级医师)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本溪劳教所陈忠维、刘绍实、郭铁鹰、丁慧波、郑凯、郑涛、付玉珍(打手,本钢新事业工人,电话:0414-2829707)、李月华(打手)、康路玲(打手)、包素芹(打手)、刘艳春(打手)、申伟(打手,市第十二中学教师,电话:0414-3217719)、杨虹(打手)、梁积明(打手)、李成君(打手)、张研堂(打手,本钢二建高工,电话:0414-4844991)、宋广华(打手,本钢发电厂工人,电话:0414-2865412)、孙永权(打手)、代刚(打手,本钢第一机修厂工人,电话:0414-4822045)、范志强(打手)、秦宝家(打手)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隔离包夹、在严管队二楼抻房被“定位”,身体悬空,四肢捆绑,木板夹腿盘坐定位,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本溪市“610”办公室设在本溪市郊区的威宁营营教养院,政委陈忠维担任主任,主抓迫害法轮功学员。本钢党委副书记江明东、教养院刘绍实等为 “610”办公室主要成员。几年来,他们非法抓捕了大批本钢及市县区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劳教上百人,强化“洗脑”上千人,被非法判刑30多人。在这些警察的打压下,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有的妻离子散,有的流离失所,有的家破人亡。

刘绍实是陈忠维最得力的打手。原在教养院卫生所担任所长,现年50岁, 人送绰号“刘小鬼”。因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被免职,此时正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在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之日,教养院将戒毒所改为关押被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的教养院,刘绍实担任了戒毒所所长,为回报重用他的上司陈忠维,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做为他捞取政治资本与名利的手段。他打着伪善的招牌,对被抓进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谈论家常,从中寻找迫害入孔,然后拟定迫害计划,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反复看攻击法轮功创始人、攻击大法的录像,由警察丁慧波(以工代干,无警籍)、郭铁鹰编制的反法轮功教材,进行颠倒是非的演讲,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揭批”材料,对待不服从的法轮功学员非打即骂,关进小号。桓仁法轮功学员张运生在“揭批”作业本上写“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而被关进小号一星期。此外,警察们利用犹大来帮助他们进行“洗脑”:让3、5个犹大围攻1名法轮功学员,警察在场,夜里不让睡觉,白天仍然出工劳动,对抵制迫害者施行各种体罚:罚蹲,单腿站立等(警察郭铁鹰经常采用这些刑罚),双足站在一块35×35厘 米的地砖内不允许出格,送直属队关进阴暗潮湿的小号(小号内见不到一点光亮),犯人在门外把守或绑架法轮功学员上抻床。法轮功学员宋月刚、王吉 才、赵成林,还有被兴城警察迫害致死的邱智岩等很多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都惨遭这种酷刑的迫害,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

刘绍实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单独预谋提审迫害,把经沈阳马三家子女子劳教所与本院“洗脑”的犹大拉来做打手,她们是:付玉珍、李月华、康路玲、包素芹、刘艳 春、申伟、杨虹、梁积明、李成君、张研堂、宋广华、孙永权、代刚、范志强、秦宝家。警察有:丁慧波、郭铁鹰、郑凯、郑涛。2002年4 月10日由大连转本溪威宁营营教养院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大学毕业生,年仅20多岁的王哲浩(由阜新转大连关押迫害),在4月12日被警察秘密提审,群体攻击, 大打出手,进行迫害,上午8点30分,戒毒所走廊及各个房间都有警察把守,将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分别集中在8号、9号房间(最里面的房间)组织“洗 脑”,将王哲浩带到另一头的值班室。在刘绍实的策划部署下,以上人在此围攻王哲浩,用谎言攻击法轮功,强迫他写“转化书”,看到王哲浩一言不发,犹大们急的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10点20分,改变方式:对他进行体罚,首先罚站,然后罚蹲,用下流的语言对他进行攻击诽谤,警察们吃过午饭,下午1点,犹 大付玉珍拿一本法轮功的书籍扔在地上让王哲浩用脚踩,他表示坚决不踩,这时,付玉珍、包素芹、刘艳春、杨红等蜂拥而上,将他抱住把书塞在脚下。付玉珍、包素芹拿过一张纸和笔,强迫他写“转化书”,他挥笔写出:“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是正法”。 付玉珍抢过来,在后面添了几个诽谤大法的字,打手宋广华冲上来,对他大打出手,抓住衣领将头往墙上撞,把他打倒在地,抓起来再打倒,打的鼻口流 血,一声声的惨叫,晕倒在地,守在门外的警察走进来,挥手将打手宋广华调去,随后刘绍实走进来问到:“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午后我去院里开会去了,想让你们在一起交谈交谈,你怎么还要自杀,搞成这样,这也不是修炼的人哪,快起来,快起来。”王哲浩慢慢站立起来, 否定了刘绍实的谎言,讲出真象。刘绍实说:“不打你不清醒,今天的事不许你对任何人讲。”这时他拿起电话,令直属队派人过来,晚上6点 30分,为了掩人耳目,将带有伤痕的王哲浩关进小号,夜里将带有血迹的外衣,令接班民警用洗衣机洗净,消毁罪恶证据。4月14日,他用同样手段对本溪重型机械厂法轮功学员杨满志(现在仍然被关押)进行迫害,2001年河北省邯郸钢铁厂高级医师秦中科也惨遭迫害,2003年,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有30多人受到同样的迫害和摧残。这种迫害至今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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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9月2日早5点40分,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劳动教养院戒毒所的法轮功学员刘宏春在警察吴琼的大声呵斥下,疲惫地走到戒毒所的三楼楼梯处准备下楼“出操”。 在头一天的整整一个下午,刘宏春和另几个法轮功学员由于拒绝抄写带有诬蔑法轮功字样的笔记,他们先是遭到警察刘印祥、郑凯、董波、张晓光、吴琼的拳打脚踢和电棍施刑,然后又和所有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在高温下曝晒,暴力体罚一直持续到警察们晚上下班才结束。身心遭到极度摧残的刘宏春精神有些恍惚,体力不支的他背靠在三楼的栏杆上想歇一会儿,然而昨天下午那长时间的电棍折磨使他出现短暂的虚脱,而那矮矮的栏杆也没有挡住他那单薄的身体,刘宏春后仰头朝下从三楼栏杆处摔了下去。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刘宏春的头部摔到水泥台阶上发出的可怕骨折声,刘宏春当即休克昏死过去。从他头部喷溅出的鲜血点点滴滴布满了白墙面和白瓷砖上,触目惊心。一当场目击的法轮功学员从地上拣起一块刘宏春头部摔碎的眉骨,想把它重新对在刘宏春的头部上,可是无济于事。刘被送到医院三天后又被拉回教养院,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刘宏春的伤势并没有彻底好转,反而日趋严重,警察为了推卸责任,一个月后刘宏春被保外就医。

这仅仅是法轮功学员在本溪教养院被迫害的一个片段,从邱智岩被迫害得十指溃烂、宋月刚被全身呈一字形抻起20多天,坐死人椅1个多月、赵成林被打的头部变形,双股溃烂,生命垂危,到王吉财的脊椎骨折、大连的王哲浩被打得浑身是血、付晓东、王景生、杨满志、张运生、褚后友等人的被酷刑迫害(详情另文叙述)。这一桩桩、一件件的迫害事实,当这些真象突破谎言的蒙蔽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时,稍有善念的人们都会感到震惊。那么这些血腥、暴力的迫害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在本溪教养院,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陈忠维亲自策划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必须得到陈忠维的批准才能够执行。因为陈忠维不但是本溪教养院的政委,同时也兼任本溪“610”办公室主任。这个“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镇压法轮功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全名为“处理法轮功问题小组”,李岚清任组长,罗干任副组长。“610”办公室的性质极其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和十年动乱时的文革小组,其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惨绝人寰。陈忠维以其阴险、狡诈、伪善和残忍的迫害手段而被提拔为“本溪市地下‘610’办公室主任”(由于“610”名声太臭不敢公开宣布),和当年屠杀犹太人的刽子手一样,陈忠维正在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欺世谎言,毒害众多世人。自1999年10月至今4年多来,陈忠维不遗余力地迫害这些坚信真、善、忍的好人们,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种种罪行,罄竹难书,究竟是什么使陈忠维走上迫害法轮功的不归路,是什么使陈忠维如此的残暴和疯狂,在极其虚伪的面具下隐藏的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邪恶嘴脸呢?

一、陈忠维其人历史及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正原因

陈忠维,男、50岁左右、汉族。经目测其身高约为1.64米, 体型稍胖,脸色较黑,额头上有一黑色胎记,平时着装为司法警察制服,戴大盖帽,最明显的特征为常年戴一副茶色黑宽边眼镜。为什么这么详细地描写陈的相貌呢?首先得从陈本人那段不光彩的历史说起。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大批地痞无赖不学无术之人靠打、砸、 抢和投机钻营成为“革命小将”而位登高权者屡见不鲜,陈忠维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对权力无限贪婪生性狡诈、阴险且极其虚伪的“革命小将”有了“用武之地”,年仅二十四岁就当上了本溪市团市委书记,一夜之间文革结束,文革中的“三种人”(即打砸抢和迫害革命老干部的人)随即遭到清算,陈忠维连续被贬最后被发配到本溪劳动教养院当一名普通的管教员,永远不得重用。从那时开始,陈忠维对权力的欲望一天比一天强盛。从80年代开始到1995年的十几年间,陈忠维历任中队长、大队长、管理教育副院长、直至教养院政委一职。为了升官发财, 陈忠维不惜血本造假,搞了几个“样板工程”,标榜自己“春风化雨感化人“的“先进事迹”,企图营造伪善面目来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

然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迫害上亿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将中华民族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1999年10月29日, 本溪市首批非法劳教26名法轮功学员,其中18名女法轮功学员送至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八名男学员送至本溪市劳动教养院(俗称本溪威宁营营教养院)。就在当天,陈忠维下令全院所有11个大队全部收工,集中全院警察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法。此时的陈忠维已迫不及待,因为他很清楚,由于在此之前本溪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抵制的非常坚决,从1999年4.25到7.20期间本溪法轮功学员千人以上的集体上访就有5次, 上至北京中南海国务院信访办,下至辽宁省政府、省委信访办,以及本溪市政府信访办。如果能够使这些法轮功学员“教育感化”将是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借迫害法轮功之机来个飞黄腾达,这一套手段陈忠维比谁都熟。

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坚定信仰和对痛苦的坚韧承受能力远远超出了陈忠维的想象。本溪教养院的暴力和苦役并没有使法轮功学员屈服,想使这些法轮功学员彻底背叛自己的崇高信仰更是难上加难。就在这时,那个把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关进男牢房的马三家劳教所里,搞出了一套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残酷方法,发明者女警察苏境因此臭名远播,受到江氏流氓集团的奖赏而飞黄腾达。这无疑给了陈忠维极大地刺激,借迫害法轮功来达到他个人升官发财的私欲。

二、陈忠维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用的残酷手段

陈忠维在教养院担任的职务是政委,全称为政治委员兼院党委副书记。在大陆的人都知道,政治委员一般是搞党务的,较少插手行政事务。可陈忠维在教养院里却事事都要插手,他利用自己是政治委员的身份,牢牢掌握住院政治处(总管全教养院的人事调动),陈忠维通过对人事调动控制的权力,对全教养院的警察进行大清洗,保持异议者和独立思维者轻者免职,重者下岗。下岗者只给生活费,这意味着在教养院如果谁不听陈忠维的话,面对他的是前途的葬送和经济上的截断。就这样,陈忠维利用权力首先完成了对教养院警察们的“洗脑”,也使他充分利用这些警察作为打手工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 迫害做好了铺垫。

在本溪劳动教养院里并非所有的警察都象陈忠维这样跟着江氏一 条道跑到黑,但想在其中捞取好处的也不乏其人。陈忠维也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他将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分成两个班子,一个是以前卫生所所长刘绍实为首的戒毒所(“洗脑班”),主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这里简单叙述一下陈忠维怎样幕后操控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首先陈忠维在教养院里成立一个新大队名称叫本溪教养院戒毒所,名称叫戒毒所,其实一个戒毒犯也 没有,里面非法关押的清一色都是法轮功学员,所长刘绍实,教导员赵士春,副所长郑涛、郭铁鹰、张晓光,内勤赵××,教育干事丁会波、韩昌录,管教员刘江 朋、王志铎、梁善忠等,戒毒所自2000年7月成立起至今,共迫害法轮功学员1千多人,累累罪行,触目惊心。陈忠维对刚刚被绑架进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的手段主要是伪善,每当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教养院,陈忠维会马上找其谈话,察言观色,制定“洗脑”的迫害手段,其谈话的方式是聊天式,一般不牵涉敏感话题, 给人造成一种宽松的气氛。谈话完毕,由陈忠维看该法轮功学员对迫害的抗争程度决定是否立即送戒毒所进行“洗脑”。经陈忠维同意后,一般1到3天左右,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就会被送到戒毒所。

接下来,那些由陈忠维亲自阴谋策划的“洗脑”手段开始一一展开。第一步伪善“洗脑”,刘绍实、赵士春会“亲切慰问”,然后由郑涛、丁会波、郭铁鹰来个“亲密接触”,尤其对外地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这一点是必不可少的,百演不厌。如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或一直绝食抗争迫害,还是那老一套,当班警察一定会用电炉子做一碗面条,满脸笑容地端到你的面前来,记住一定会是警察亲手送过来,否则“春风化雨”的效果就不那么明显了,手段远不止这些,举个例子:有时警察会“不小心”拿走法轮功学员的袜子,洗完后亲手送回来,这叫做“以心换心”。警察会开口闭口“同志、兄弟、朋友”,信誓旦旦地保证“从来没有发生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绝不使用暴力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等 等谎言。这种表演一般维持一个星期左右,最多不超过两个 星期,如不奏效,马上变脸,连续几昼夜不让睡觉、长时间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录像、丁会波、郑涛、郭铁鹰等警察会领着一群犹大对法轮功学员无休止地围攻、谩骂和精神折磨。举个例子:警察丁会波领一些犹大围攻法轮功学员王吉财,丁问王:“你反不反对××党?”王回答说:“我不反对。”丁指责王说:“你不转化就是反对××党。”王反问:“我若反对××党我又怎么会在1998年大洪水向灾区人民捐款十万元?你们这么热爱××党,能做到我这样吗?”丁听完后哑口无言,马上将王吉财单独隔离迫害。在这期间,陈忠维3到5天就会到戒毒所“视察”,随时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升级迫害,如陈不在,所长刘绍实每天都必须打电话向陈汇报,如有 “转化迹象”,即使是半夜十二点,刘绍实都会打电话通知陈,陈忠维甚至会记住大部分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尤其对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陈忠维更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折磨迫害。

陈忠维迫害法轮功学员 的另一套班子是以副院长吴刚为首的六大队严管中队(抻房)及直属队禁闭室(小号),主要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酷刑,发生过多起流血事件。主要警察为副院长吴刚、管理科科长李强、副科长梁世春、董强、于振贵、赵广利,管教员王轶、赵大为、刘江朋、刘 伟等。凡是识破伪善“洗脑”和抗争精神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施以抻刑。1999年12月, 在陈忠维的授意下,警察刘印祥仿照本溪市看守所抻房(此刑仿照古代五马分尸酷刑,设滑道、支架、铁链等,将人双手双脚用铁链抻直,成一字形,然后绞动铁 链,利用滑道,把人悬空抻起约半米高,轻者手腕、脚腕骨肉分离,重者全 身筋骨尽断,人在极其痛苦中死去。后因抻出人命,看守所抻房被扒倒。)在六大队餐厅旁小黑屋里设抻房,在地下埋一寸高的铁环六个,共两排,两排铁环距离两米左右,配以铁链、手铐等刑具。施刑时用手铐将人双手双脚笔直抻起,然后绞动铁链,将人抻离地面,只剩臀部稍沾地面,被称为定位抻。自1999年12月以来,在陈忠维的指使下,先后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施以该酷刑,许多人被抻后,手脚皆不能动或麻木失去知觉,为掩盖犯罪事实,一出现以上情况,受迫害者马上 被送到小号隔绝关押,以免迫害消息外泄。并且威胁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声张,在施以抻刑的过程中副院长吴刚亲自手持1万8千伏电棍对法轮功学员宋月刚 (该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闯出教养院后继续向世人讲清真象,被绑架后非法判刑10年)电击,宋月刚回忆当时的情景时是这样描述的:“2001年6月4日, 我和另外五名同修由于坚修大法,被20多名警察、犯人抓住双手双脚拖到抻房,分别被用手铐抻了起来,手腕被铐还不算最痛苦,可是用手铐来铐我的双脚脚腕,人的腿本来就粗,用细小的手铐来铐腿,那个滋味就象用刀来剥皮拉肉那么痛苦,整个手铐全部都卡进脚腕子里,就连死刑犯也没说用手铐来铐脚的,而他们这么故意折磨我,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彻底摧垮我的意志,让我背叛我的信仰,写“悔过书”。 我绝食抗争,他们对我进行野蛮灌食,警察刘伟并用电棍电击我的嘴部,几乎令我窒息。灌食后插入胃里的胶皮管并不取出,用胶布把管头粘在我的脸上,胶皮管插入食道的痛苦让我呼吸困难,恶心并想呕吐。我知道他们怎么让我最痛苦就怎么折磨 我,他们并不在乎我是否在酷刑中死去,他们最关心的是能否将我的“精神灭绝”。 两天两夜过去了,我被抻的下肢已经麻木,副院长吴刚来了,看到我还在坚持着,他就用1万8千伏的电棍电击我的脸,我看着他,说了一句:“人心都是肉长的。”他听了后转头就走了。四天四夜过去了,我的下半身的肌肉已失去感觉,无比痛疼的感觉已钻进骨髓里,腰部脊椎跟折了一样,象有一把铁凿子在不停地凿。上半身被抻的筋骨欲断,胸部象有万只蚂蚁在不停的噬咬,连轻轻喘一口气都疼得受不 了,真是万蚁噬心,生不如死。当我每一秒钟都在承受那无尽的痛苦时,警察王轶、刘江朋却又拿两根1万8千伏的电棍来电击我,电棍冒出的火花有一尺多长,王轶对我喊:“宋月刚,今天你不‘转化’就打死你!”在生死存亡之际,我拚尽全身力气大喊:“法轮大法好”!震慑了他们,使得他们不敢下死手迫害我。而这些法轮功 学员被抻,都是陈忠维一手策划的,在整个过程中,参与迫害的警察和犯人每天都要写日记,记录下受迫害者的思想状态、一言一行。这些日记都要每天交给陈忠维,由陈忠维亲自详细分析,制定下一步迫害步骤。陈忠维曾不无得意对人说:“对于法轮功这一块,主要是我说的算,他们(法轮功学员)说的每句话我都清清楚 楚,这些人的“转化”(暴力‘洗脑’)都是按着我一手安排的步骤实施的。”

说得明白一些,陈忠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外乎两手,一为伪善“洗脑”(主要为精神迫害),二为暴力“洗脑”(主要为肉体酷刑折磨),也就是有唱红脸的,有唱白脸的,软硬兼施,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相结合。有些人在无休止的折磨中被“洗脑”和违心妥协,通常陈忠维还不罢休,继续对他们榨干迫害,如写“××书”的时候,必须要写“在陈政委的教育感化下……”如何如何,陈忠维打的如意算盘使这些人变成他升官发财的垫脚石。可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无论是精神迫害还是酷刑折磨都无法改变他们坚定的信仰,面对这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陈忠维仍不死心继续疯狂迫害,他先是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加期,对他们逐一建立个人档案,寻找新的迫害机会,以便在长时间的迫害中拖垮这些人,这还不够,陈忠维还把黑手伸向了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他认为这些法轮功学员坚修大法跟他们的家属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如将这些家属也抓起来“洗脑”,就会孤立这些法轮功学员,从而在精神上摧垮他们。举个例子:法轮功学员付晓东于2002年4月被非法劳教2年在本溪劳动教养院劫持至今,一直坚修大法,被施以抻刑1次,关小号2次的酷刑迫害,为使其“转化”, 陈忠维勾结明山区高裕派出所到其岳母家,企图抓走其妻和岳母去“洗脑班”,付晓东一家及岳父母都修炼大法。在此之前其岳父曾在教养院遭到迫害,而其母亲则被劳教3年。家中尚有呀呀学语的4岁幼儿,且无经济来源。即使这样,陈忠维仍不肯放过他一家。在陈忠维兼任本溪市“610”办公室主任之后,他由迫害本溪教养院非法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扩大到对整个本溪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又逐渐发展到对辽宁省乃至全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话并非危言耸听,从1999年10月29日 至今,本溪教养院共劫持本溪、大连、阜新、葫芦岛、锦州、抚顺、营口、丹东、沈阳及河北省邯郸等十几个地级市的多名法轮功学员, 加之举办多期“洗脑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1千多人,其中营口人李志义、杨国志、周凤国三人经“洗脑”后蜕变成犹大,出卖辽宁省多个城市与之有关的真象资料点,导致多人被抓、被判刑,损失严重。由此事件,陈忠维得到省“610”头子的重用,先后将营口教养院和丹东教养院劫持全部法轮功学员转至本溪教养院,这在辽宁省劳教系统尚属首例,自此本溪教养院逐渐成为辽宁省精神迫害和“洗脑”迫害最严重的教养院之一。加上陈忠维不断谎报“转化率”,目前“610”恐怖组织准备在本溪教养院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洗脑基地”。

由于有过在文革中被清算的历史,陈忠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并不象一般劳教所里的警察,表面上穷凶极恶和污言秽语。其人擅长诡辩术,经常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因此而迷惑了一些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不直接出头,而是躲在幕后操纵。如达到目的马上会跳出来揽功,若出现迫害致死或致残,则会把责任推给手下警察。上文刘洪春遭迫害后,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此事惊动省司法厅,为推卸责任,迫害事件的幕后指使者陈忠维把打人工具警察刘印祥免职,事后刘大骂陈,说自己被当枪使了。随着陈忠维的恶行不断在明慧网上曝光,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日趋隐 蔽。由于死心塌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越来越少,陈忠维又指使一些犹大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一遇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陈就指挥戒毒所所长刘绍实打电话把犹大宋广华从家中叫来,宋广华来了之后将法轮功学员弄到一小屋里,进行疯狂毒打,拽着头发往墙上撞,打昏了等醒了再打。打完人之后,宋广华洗完手上的血后, 教养院马上雇出租车送其迅速离开,避免别人看见。受迫害者根本就不认识打人者,也不知道是谁打的。其实,陈忠维一直很清楚这些法轮功学员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他本人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说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一般教养院的警察都知道,当警察别把事做绝了,否则得罪的人太多了,说不定哪天就有人在背后敲闷棍,捅刀子。陈忠维丧尽天良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难道他就不想想吗?是因为他认为这些法轮功学员是“好欺负的人”,是因为他知道法轮功学员决不会以牙还牙使用暴力的。

陈忠维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在进行他那伪善的表演。陈最常用的一招就是打篮球,他会组织一些被“洗脑”的人进行篮球比赛,然后进行录像,来证明法轮功学员的“狱中欢快生活”,来显示“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感化”,他会强迫法轮功学员和他打篮球“交心”,一个非常了解陈忠维的法轮功学员说:“一听到陈忠维来找我们打篮球,我就会不自觉的想起某样板戏中的一句唱词‘鸠山设宴与我交朋友’。”一句话陈忠维伪善、狡诈的真面目昭然若揭。陈忠维还主编了一本诽谤诬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的书,名字叫××大全, 全书共12万字,100多页。一共印制400册,用以传播“洗脑”的经验,蒙骗世人。每当中央电视台播放诬蔑法轮功的不实新闻,省“610”都会提前打电话通知陈忠维,让其做好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准备。纵观陈忠维以其伪善的面目出现,幕后操纵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教养院政委兼任本溪市“610”办公室主任来看,其阴险狡诈就是在全国劳教所警察中也是不多见的,真是盖世太保的幽灵,阴魂不散。

不知道陈忠维在文革中当上本溪市团市委书记的时候,是否想到今后自己将遭到清算?不知道陈忠维这一次迫害法轮功当上了本溪市“610”办公室主任的时候,能否想一想自己面临的将是什么样的下场?不知道陈忠维是否知道自己的恶名在法网恢恢网站的恶人榜中多次出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国成立,该组织的宗旨是对于迫害法轮功的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誓将追查到底”。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美国法庭被判有罪,而罪大恶极的江泽民更是被十几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起诉,并被告上国际法庭。陈忠维,这个忠实维护江氏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等待他的必然是正义的审判,人间法律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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