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丹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郑淑春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4月18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丹东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郑淑春,女,62岁,家住辽宁省丹东市四道沟胜利街,200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个月后,原先所患严重肝病、肾炎、心脏病等得到康复。2009年,郑淑春被丹东市四道沟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其后被非法判刑7年,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期间每天被强制做奴工,最多时一天要做16个小时的奴工。2016年9月11日下午,郑淑春在丹东市内一小区楼道内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丹东市六道口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被派出所副所长李刚非法抄家。当晚10点郑淑春被非法关押到丹东市金固看守所。2016年12月13日下午1点,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郑淑春非法开庭。郑淑春是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带上法庭。律师要求主审法官马述和除去当事人身上的械具,被其拒绝。庭审时,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驳斥了公诉人对当事人的非法指控。当事人郑淑春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拒绝承认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所谓罪名。而法官和公诉人在律师做辩护发言时,不时和周围的人嬉笑、说话,根本无视法庭的严肃性,也根本不重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两个小时即匆匆宣告结束。2016年12月15日,郑淑春被非法判刑7年6个月,同时被罚款20,000元。郑淑春已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书记马延春(2006年至今);丹东市“610办公室”主任兼市维稳办主任韩英波;丹东市元宝区政法委书记吴兆祎;元宝区公安分局局长朱崇明,国保大队大队长王雷,教导员彭永春;六道口派出所所长姜成革,教导员王立军,副所长李刚、郝熠、任行、黎铁刚;四道沟派出所所长王战军;元宝区检察院检察长姜玮宇,公诉科科长刘新,公诉人尚书;元宝区法院院长宁伟,刑事庭庭长马述和;丹东市金固看守所;辽宁省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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