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委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刘春波(1) 东山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兴安区区长 政法委系统, 国家机关

刘春波,男,汉族,1968年9月生,吉林伊通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年05月至1998年04月,任共青团鹤岗市委青农部部长;
1998年04月至2002年08月,任共青团鹤岗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09月至1999年05月,任黑龙江省驻绥滨县富强乡促农工作队副队长);
2002年08月至2003年01月,任共青团鹤岗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2003年01月至2006年12月,任共青团鹤岗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2003年03月至2006年07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年12月至2008年04月,任鹤岗市东山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8年04月至2011年09月,任鹤岗市兴安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11年09月至2012年01月,任萝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2年01月至2018年09月,任鹤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年09月至,任鹤岗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