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委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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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宝 | 合肥市公局局长、原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政法委系统, 国家机关 | 刘卫宝,男,汉族,1971年5月生,安徽霍山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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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宝 | 合肥市公局局长、原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政法委系统, 国家机关 | 刘卫宝,男,汉族,1971年5月生,安徽霍山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