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委

涉嫌单位责任系统
行政权级别
此单位责任人名单
职务
刘卫宝 合肥市公局局长、原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政法委系统, 国家机关

刘卫宝,男,汉族,1971年5月生,安徽霍山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3238部队战士、班长;马鞍山市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巡警大队、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督工作人员;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22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局长(主任)、党委书记;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副书记。
2019.5-2019.6,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9.6-2021.1,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21.1-2021.7,马鞍山市花山区委书记 
2021.7-2021.8,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21.8-,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