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2001年1月1日―2003年6月2日

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所长赵金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焦街22号 邮编:050051。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紧紧追随参与迫害。该劳教所的警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6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见案例1-6),多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9,11,12,13)、残疾(见案例7,8)。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河北石家庄劳教所采取了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包括:超强度超长时间强制劳动、电棍、警棍、上绳(一种残酷的刑法,严重时绳会勒进肉里)、长时间吊铐、长时间不许睡觉、钉子钉手指、榔头砸手指、关禁闭、飞着、用棍子敲手腕脚腕及膝盖、弯腰敲脊椎骨、唆使纵容劳教犯人监控毒打、昼夜强制灌输洗脑材料等。更残忍的是,警察对新疆法轮功学员(大学讲师,29岁)进行了流氓性的折磨,用电丝将她的乳头穿在一起,然后用背铐将她铐住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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