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9年7月以来,甘肃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4年2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董国红(女,46岁)在兰州火车站东站进站口接受安检时,因身上带有法轮功书籍等物品,遭铁路警察非法抓捕,随即被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陈志凯等人带走,并被非法拘禁在九州第一看守所。自2014年2月至今,陈志凯为构陷董国红,两次向城关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意见书,检察院也两次提审董国红,但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将起诉意见书退回国保大队。但陈志凯不肯罢休,仍坚持立案。现董国红仍被非法关押,家属已委托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董国红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受迫害。2000年初,董国红因进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公安非法拘禁15天;2000年11月又因此事被非法劳教1年,在平安台劳教所,她遭受了非人的折磨。2002年10月10日晚,董国红又被警察强行挟持到皋兰山“洗脑班”迫害,后转到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2006年董国红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龚家湾“洗脑班”迫害,后被龚家湾“洗脑班”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2007年11月,董国红在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1年后,又被直接送到龚家湾“洗脑班”强制“转化”迫害后才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书记伏禄代;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高丽娜;城关区公安分局局长魏旭皋,国保大队长陈志凯;兰州龚家湾“洗脑班”;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平安台劳教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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