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熊文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8月18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熊文芳,女,50多岁,家住深圳市罗湖区,老家在广东省梅州市。2016年10月30日晚9点半,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国保警察与笋岗派出所的警察10多人大声的敲熊文芳的家门,并威胁:不开门就请开锁匠来。熊文芳被迫开门。警察进来立即抄家,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鉴定意见书”,非法抄走熊文芳的法轮功书籍、光盘、真相期刊等私人物品。熊文芳与女儿被非法抓捕。一个月后,不修炼的女儿被释放,因非法抓捕致使其失去工作。笋岗派出所与笋岗居委会人员还经常骚扰她,迫使她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熊文芳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罗湖区看守所至今。家属请的律师于2017年1月下旬依法会见熊文芳,被看守所拒绝。律师据理力争,找所长争取到会见机会。上午律师会见了熊文芳,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就提审熊文芳,并马上将案卷移交到罗湖区法院。2月13日,罗湖区法院对熊文芳非法庭审,事前没有通知律师,还恐吓熊文芳的女儿不准告诉亲友。熊文芳的母亲沈秀荣在熊文芳被捕后,精神压力极大,身体出现问题,经常摔跤。深圳市公安局还打电话给老人所在村委会,不许他们开请律师用的亲属证明。2017年6月15日,熊文芳被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熊文芳依法提出上诉。熊文芳亲属已经依法控告相关责任人,要求追究笋岗派出所所长左志亮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检察官王再昕、许俏丽和法官郑晓涛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要求立即无罪释放熊文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正华,罗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防范办主任李扬中;罗湖区副区长、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牟春生,国保大队长钱风;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猛,检察官王再昕许俏丽;罗湖区法院院长李久祥,法官郑小涛;罗湖区笋岗派出所所长左志亮;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书记、办事处主任赖建华,工委书记杨冬柏,副书记马领会;罗湖区看守所所长陈伟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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