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齐洪树、毕凤琴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12月7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内蒙古赤峰市政法委书记邹德华;赤峰市“610”办公室主任白音尔、毕兆东;赤峰市公安局长李志斌、于海;赤峰市松山区政法委书记宋树强;松山区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齐艳峰;松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英,国保大队大队长徐国峰,副队长周春宇,教导员杨旭武;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明;松山区法院院长董德义;赤峰市红山区公安...
  • 追查甘肃省白银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贾培富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10月25日
    涉案主要责责任人:甘肃省白银市政法委书记甘孝礼,原白银市“610办公室”主任陈生华;白银市公安局局长李明,原白银市政法委书记、白银市公安局长贾承世;白银区检察院检察长杨世华;白银公安分局局长郭卫平,国保大队长樊丰涛(原任),政保科长张明财(原任),警察张胜国;白银市人民路派出所警察孟焕奎;白银市人民路居委会人员粱丽霞、曾少梅;兰州监狱原监...
  • 追查北京市房山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磊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8月3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房山区政法委书记李江、孙新军(2014年12月调任北京市政管委主任);房山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610”办公室主任韩士军,“610”办公室成员李文亮、王玉友、李祥;房山区公安局局长鹿进宝,原国保大队长徐文良(已亡),国保大队警察安春明;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公诉科艾阳;房山区法院院长邵明艳;呼和浩特女子劳...
  • 追查河南省禹州市政法委迫害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5年11月1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南省许昌市政法委书记郑传德,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贾全胜;禹州市委书记王宏伟;禹州市政法委书记崔纪安,副书记连如斌、赵永鑫、郭松岭;禹州市“610办公室”主任吴庆旭,副主任陈玉敏,人员张晓华、李伟、董晓娜、王永存、付中伟;禹州市公安局局长俎军民,政委吕振杰,国保大队大队长夏雨霄,指导员王卫国,副大队长耿...
  • 追查上海市浦东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11月1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福康,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610办公室”主任金卫东;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贵荣,副局长刘忆雷;浦东新区浦兴路派出所所长潘崇伟;教导员杨育红;警察赵东明、邹杰、徐文祥,承办人赵国庆;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陈钢;上海市女子监狱 原监狱长樊天敏。
  • 追查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骚扰113名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1月9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大兴区书记李长友;大兴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有国;大兴区公安分局局长贺安钢,副局长张建平(分管国保),国保大队队长杨连江,副队长杨万秋;大兴区“610办公室”主任马春元,副主任李广林,科长吴传海;清源路派出所所长李富臣;兴丰派出所所长王守海,片警张冠雷、谷禹、魏朝芝、张魏岭;观音寺派出所所长甘利平,片警于金波、刘沛沛...
  • 追查天津市滨海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5月19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副局长张亮;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记张传捷;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检察长王煜(原任);滨海新区公安局副局长、大港分局局长王志华,大港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勇泉,国保大队长刘锦强;大港公安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所长赵万民,教导员张启龙;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一小学书记宋文宏。
  • 追查山东省梁山县非法抓捕张超英、钱秀云、韩春华等10余名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5年11月1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政法委书记楚宪海,副书记孙长春;“610”办公室主任张传柱;梁山县公安局局长黄涛,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兴跃(原“610”主任);梁山县北中区派出所所长王思银;馆驿派出所所长冯德秀;马营派出所所长张连均 杨营派出所所长王彬;赵固堆派出所所长闫新福;韩岗派出所所长张丙春;小安山派出所所长孔维河;徐集派出所所长陈照...
  • 追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广辉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3月14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委书记曾繁伟,梅县区“610办公室”副主任刘奇谦;梅县区公安分局局长黄黎明,国保大队长罗展雄,国保大队警察林立;梅县区城东派出所所长刘新文;梅县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坚;梅县区法院院长邱忠强,刑庭庭长潘伟熙,副庭长吴文龙、张玲;梅县看守所所长张小县。
  • 追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宫淑莲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8月3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原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政法委书记戴林(2005年前后)、张福兴(2002年前后);原勃利县“610办公室”主任郝永波(2005年前后),副主任赵鹏飞;原勃利县公安局局长张志义(2001-,国保警察白玉刚;原勃利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袁晓春;原勃利县法院审判长王昕,代理审判员韩成国、吴沿涛,书记员冯海洋;勃利县元明派出所警察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