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清原县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张传文等的责任人马大飞、吕欢欢、王宗杨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8年6月21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5位法轮功学员丁国柱、杨秀芳、徐俊英、张传文、王海超(丁国柱的妻子)被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及敖家堡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详见《追查辽宁省清原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秀芳、丁国柱、张传文等5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2月12日,清原县法院对丁国柱、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非法庭审,5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丁国柱3年3个月,罚金5000元;王海超3年,罚金3000元;张传文1年6个月,罚金2000元;徐俊英1年6个月,罚金2000元;杨秀芳1年3个月,罚金1000元。随后,清原县检察院公诉人吕欢欢、王宗杨,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图谋加重迫害。抚顺市检察院接收了所谓“抗诉”。2019年6月4日下午1点,抚顺市中级法院在抚顺南沟法庭对丁国柱等5人非法开庭。公诉人念了一遍抗诉状,家属聘请的5位律师依法针对检察院的构陷,驳斥了公诉人的无稽指控,并从国家现行法律的层面进行了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没有宣布审判结果。2019年8月下旬,律师告知家属:抚顺市中级法院对丁国柱、王海超维持原判;张传文被非法判刑3年(比一审增加1年半),罚金2000元;徐俊英被非法判刑3年(比一审增加1年半),罚金2000元;杨秀芳被非法判刑3年(比一审增加1年9个月),罚金1000元。8月28日,丁国柱被劫持到辽宁省监狱城迫害,9月10日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姜群大,副书记蒋跃飞、阎茂龙;抚顺市检察院检察长丁伟,副检察长任学庆、郭峰,公诉人兰学志;抚顺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邱忠翠,法官沈忠,法官助理李志,书记员方令花;清原县政法委书记王玉海;清原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大飞,公诉人吕欢欢、王宗杨;清原县法院院长孙树魁,法院审判长袁超;清原县公安局局长孙天宇,副局长周陆丰、马英奎,国保大队长郑志文,副大队长徐向春,警察李鑫、魏常军;清原县南口前派出所所长杨建宁,警察王祥;清原县敖家堡乡派出所所长刘峰;抚顺市看守所所长张新邮,副所长张鑫,教导员刘浩,警察杨迪;辽宁省监狱城;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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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街南沟 南沟看守所
邮编:113001更多信息:警察杨迪:1550493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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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街南沟 南沟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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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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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3317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莱河路228号 清原县法院
邮编:113300更多信息:院长孙树魁:024-63072101、1864138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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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抚顺市中级法院
邮编:113006更多信息:书记员方令花:024-57719365、1554139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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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抚顺市中级法院
邮编:113006更多信息:法官助理李志:024-57719583、1554139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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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抚顺市中级法院
邮编:113006更多信息:审判长邱忠翠:024-57719331、1564138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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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6号 抚顺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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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6号 抚顺市检察院
邮编:113006 - 职务:副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6号 抚顺市检察院
邮编:113006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6号 抚顺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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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抚顺市中级法院
邮编:113006更多信息:法官沈忠:024-57719282、1864138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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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44号 清原县检察院
邮编:113300更多信息:起诉科王宗杨:024-53030232、13904931135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莱河路228号 清原县法院
邮编:113300更多信息:审判长袁超:024-53072152、15041361601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街南沟 南沟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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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敖家堡乡敖家堡 敖家堡派出所
邮编:113313更多信息:所长刘锋:13470511858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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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 清原县看守所
邮编:1133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警察魏常军:024-53039065、13941352694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44号 清原县检察院
邮编:113300更多信息:检察长马大飞:024-52020201、024-53030201
- 单位信息:
责任单位:辽宁省女子监狱 (原沈阳大北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辽宁省女子监狱
邮编: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