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朱银妹 -2020(第 0127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

2020年8月21日
简体字A4版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朱银妹 -2020(第 0127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0(第0127号)

被追查人姓名:朱银妹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
职务:法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院长 宋文良,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蒋一舟,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杨雯琦,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俊,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黎刚,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横林派出所所长 蒋逸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分局局长 张强,常州市武进区政法委书记 孙金才,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0年7月以来,参与预谋非法庭审被害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法轮功学员卜如梅。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 30 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0年8月21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4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法轮功学员卜如梅在向当地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卜如梅的母亲卜秀英也于同日被非法抄家。4月17日,卜如梅被释放回家。
2020年5月14日,卜如梅在家中再次被当地警察非法绑架。
2020年6月1日,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伙同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横林派出所,对卜如梅非法传讯。
2020年6月24日,卜如梅被构陷的案卷被移交到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
2020年7月23日,卜如梅被构陷的案卷被移交到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企图进一步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责任法官                朱银妹:0519-8831179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院长                        宋文良:0519-8630797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蒋一舟:0519-8671615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杨雯琦:0519-8671615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俊:0519-86716178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黎刚:0519-86716178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横林派出所所长  蒋逸春:0519-88494250,0519-88781012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分局局长                 张强:0519-8668400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政法委书记                     孙金才:0519-88310000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