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学红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李学红,男,50多岁,家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2025年4月,李学红因使用手机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遭警察绑架,并被劫持至咸宁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同年9月,李学红因在网络上传播法轮功真相,被网警发现后遭到绑架,并再次被劫持到咸宁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他又被非法转为刑事拘留,并被转押至咸宁市看守所。之后,李学红被构陷至咸安区检察院,随后又被非法起诉至咸安区法院。2026年4月,李学红在咸安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开庭前,法院未提前通知家属,也未通知律师到庭辩护。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因坚持信仰,李学红曾多次遭到骚扰、抄家和绑架,并被敲诈勒索共计1,000元。他先后4次遭非法关押,2次被劫持至“洗脑班”迫害,并曾被非法劳教1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夏福卿,原书记谭海华;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华;咸宁市咸安区政法委书记余敏刚;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姜黎明;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何静,原检察长陈先明;咸安区法院院长张忠波;咸宁市拘留所;咸宁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追查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