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对北京团河劳教所张京生、李爱民、杜启文、庄许红等责任人的追查通告

2004年8月20日

此通告立即发往北京团河劳教所

北京大兴县有四个非法关押、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基地,它们是北京团河劳教所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北京团河劳教所不法官员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酷刑折磨和洗脑。2001年6月,团河劳教所为了掩盖他们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的事实,阴谋导演了“6.12采访”,用假象及谎言欺骗海内外媒体和民众。2002年11月初,电视剧《生命无罪》以团河劳教所为背景来诬蔑法轮功、粉饰劳教所恶警迫害,该剧刻意编造、丑化法轮功学员,欺骗公众、煽动仇恨,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关于出版等艺术作品对人权的有关规定,并触犯“煽动仇恨”罪。经查实,团河劳教所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虐杀一名八个月大的婴儿和他的母亲),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伤、致残。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面是第一批追查对象及其部分犯罪事实:

张京生(北京团河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李爱民(副所长)、杜启文(前所长)、庄许洪刘玉新(前副所长)等系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总指挥,亲自策划、指挥了所内发生的一切酷刑与迫害,指使各大队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由劳教所二队、三队和五队等相关管教人员具体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内“集训队”和“西楼” 又称“攻坚楼” ,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场所。为掩盖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的事实,阴谋导演了“6.12采访”假象及骗局,对该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伤、致残、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教育科杨风华姜海权,管理科蒋文来(曾任二队大队长),一大队王华、二大队宋大队长刘心诚、何金军、倪振雄,三大队赵江、岳清泉、尹洪松、刘国玺,五大队郭金河、杨保立、王希光、岳清金、岳伟华、魏国平、刘斌,七大队大队长赵爱国(2002年1月4日前,任三队大队长),团河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刘金彪(原集训队大队长)等相关管教人员,采取公开施暴、肆意虐待、随意延长劳教期,使用的酷刑有:熬鹰(长期不让睡觉)、罚站、罚坐、罚蹲、罚跑、罚“飞”、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电击、灌食,逼迫写保证书放弃信仰等,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其中三大队赵江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提拔,在2001年2月28日、2001年3月12日、2001年3月14日全国演讲污蔑法轮功,被奖励出国旅游。五大队郭金河为电视剧《生命无罪》宣传并栽赃污蔑法轮功。

以上所有参与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系列人员,已触犯了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39条绑架罪,246条侮辱罪,诽谤罪,247条刑讯逼供罪,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397条滥用职权罪。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他们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 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 ?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 有立功表现者, 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北京团河劳教所的非法迫害手段:

团河劳教所表面上看不到一种刑具,除拳打脚踢外,所有打扫卫生的工具及能用来伤害人肉体的物体,如水、冰雪、尿池、铁床、小椅子、鞋等等都当成了刑具。用拖把打,用通厕所器捣脸和嘴;用扫把的硬塑料刷子扎脸;用蝇排(铁丝做的)抽脸,还往嘴里塞,用鞋底打;冰天雪地将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扒光衣服往身上擦雪、灌水;强迫法轮功学员躺在厕所里放满水的尿池里浸泡;把学员手捆起来,又用绳子把两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将铁梯子往床底下一推,人就被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再用鞋拼命狠抽双脚,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

罚站:被罚站者通常要一动不动地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每天站二十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都肿,足底的神经从脚跟到脚掌都极其痛苦。

罚坐:进行洗脑,坐十五、六个小时,不许动,一动旁边警察指使的流氓就大打出手。

罚“飞”:被罚者双腿直立,弯腰低头头向下,双手向身后伸出,直至手臂直立,指尖向上。此姿势时间稍长,即感到头晕目眩,腿软腰酸手臂痛。同时,呼吸急促,汗如雨下。 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躺着看似省力,但狱警将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罚蹲:有双腿蹲和军蹲两种。双腿蹲:有时还要求双手抱头,将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军蹲:最邪恶的一种,劳教所狱警经常用这种姿势长时间体罚法轮功学员。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一天十个小时,直至完全失去知觉。

罚跑:逼法轮功学员跑步,跑不动,用人推着跑,有的推着也跑不动了,甚至用人拖着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了。狱警岳清金将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夏天关在开水房里长达一月(即烧开水的大锅炉所在房间。市内温度很高,人呆在里面闷热难耐,呼吸困难。高温中人很容易筋疲力尽,有的甚至昏死过去。)最后热得李旭鹏晕倒。

电击: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及更高功率和电压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它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灌食:劳教所的狱警在鼻饲灌食时进行折磨。比如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并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的鼻腔极其疼痛,同时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每次灌食结束后管子上面沾满血迹。

集训队是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黑暗的地方之一,武军、林澄涛、刘霄、赵新东、朱志亮,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龚成喜、武军先后在这里被多次绑死人床,即全身从头、脖子、胸到腹部和双手双脚被数根用床单撕成的宽布条勒紧好几圈绑紧在木板床上,使人全身不能动

被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1:孙绍美,女 ,37岁,山东招远玲珑镇供销社职工,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多次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非法关押长达几个月,被放出后的第二天,孙绍美又去了北京(约11月18日),从此就没了音信,(约12月)中旬,接到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下的死亡通知,后得知孙绍美被活活打死。

案例2:彭光俊,男 ,55岁,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后桥梓村人。自1999年月20日以后,彭光俊多次被抓、被强制洗脑、被拘留关押,于2003年9月28日被关押于团河劳教所。在春节期间的一次大会上彭光俊高喊“法轮大法好” ,后被绑架到集训队,被警察刘金彪等人毒打致死,死后身上有伤。于2004年1月26日,当局通知其家人,而团河劳教所对外则谎称彭光俊是得心脏病而死。彭光俊的遗体被火化时,有人趁机查看遗体发现,彭光俊头部和身体都被打成黑紫色淤血,脸上有被电棍灼伤的痕迹,肢体有的骨头已被折断。

案例3:白少华,男,32岁,黑龙江桦楠县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在北京新奥特集团工作,被当地公安列为重点迫害对象,多次被抓、并遣送回桦楠关押。前“610”办公室主任李岚清曾亲自批示要“严办”白少华。于2002年4月10日在北京再次被绑架,并被送至北京“法制培训中心”(洗脑班)进行强迫洗脑。于2002年12月转至北京团河劳教所二大队,由于白少华不妥协,并多次在众多狱警、学员面前阻止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体罚,而被劳教所列为“重点人物”,从“专管队”隔离到七大队进行重点迫害,几十天绑在床上,限制饮食及大小便。

案例4:林澄涛,男,协和医院研究员,2001年9月在北京被公安非法绑架,后被判劳教一年半。不久前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的一次点名时,林澄涛大声喊出:“法轮大法是正法!”随即被送到团河酷刑迫害中心──集训队,狱警用多根3万伏电棍长时间电击他,并施以其它惨无人道的酷刑,使林澄涛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案例5:龚成喜,男,25岁,原为北京市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于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真相传单被非法绑架到团河劳教所,曾两次被送进“集训队”迫害,一次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长达两年的迫害中,狱警使用了各种野蛮手段,比如罚站、罚蹲、电棍电击、强行灌食、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妄图逼迫他背叛信仰。两年中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2003年离开北京团河劳教所后,同年8月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一直下落不明。

案例6:赵明,男,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器系,爱尔兰留学生,1999年圣诞节回国上访被抓。自2000年7月7日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受尽了各种折磨,如被用七、八根电棍电、被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三个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三点才让睡觉,不到清晨五点又被叫起来。在爱尔兰及各界正义人士、法轮功学员的不懈呼吁下,于2002年3月12日获释。在被释放前两周,蒋文来及姜海权等5个警察,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许多带子把赵明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六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赵明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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