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富锦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桂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1月2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桂珍,女,46岁,黑龙江省富锦市第四中学数学教师。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刘桂珍被非法劳教两次,其丈夫韩立峰3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未成年的女儿亦被非法抓捕、拘禁,家人多次遭巨额勒索。2006年11月,刘桂珍被富锦市教育局局长由春发、副局长宋延瑞、副书记于凤芹及富锦市第四中学校长马德臣、副校长王泽等非法停止教学工作。2007年9月17日,刘桂珍在学校被富锦市公安局警察于兴录、张影、栾云飞等非法抓捕并抢走两部手机、家中钥匙、100元等,之后他们撬开刘桂珍家门抄家,抢走电脑、摄像头、录音机、mp3、3,000多元及她女儿画箱里的9,000元等财物。刘桂珍的女儿被公安局警察张影、尹忠梅、孙义隆等非法单独关押在公安局的一间屋子里7个多小时,并遭到恐吓、威逼,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几天都不敢上学。刘桂珍的婆婆来看孩子时,被警察没收手机并恐吓致心脏病发作。刘桂珍的姐夫到街里看病,顺路到她家也被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南岗派出所警察还非法闯到刘桂珍的一位亲属家中抄家。此前,刘桂珍一家已被公安局警察于兴录、裴晓东及南岗派出所警察等非法监控。刘桂珍被非法关押在富锦南看守所42天后,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两年。期间被监控,被逼坐小木凳子,被迫害得身体虚弱,走路摇晃,半夜时心脏发作,胸口绞痛,家人花了近30,000元,劳教所才让她保外就医。从2007年以后,富锦市第四中学一直不让刘桂珍上班。2011年7月4日,刘桂珍被富锦市第四中学校长武洪波、副校长王泽骗到单位,富锦市“610”人员白志强及富锦市教育局副书记路继勇企图将她绑架,刘桂珍被逼迫跳墙,导致摔伤。至今,刘桂珍仍遭到富锦市“610”、公安局、教育局、第四中学的骚扰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富锦市政法委副主任白志强(主管迫害法轮功);富锦市公安局局长陈永德,警察于兴录、裴晓东、张影、栾云飞、孙义隆、尹忠梅、袁立、王加林;富锦市教育局局长孙洪伟(新上任)、韩欣呈 (原任)、由春发 (原任),原副局长宋延瑞,副书记路继勇、于凤芹 (原任);富锦市第四中学校长武洪波、马德臣 (原任)、潘军 (原任),副校长王泽(女);佳木斯劳教所劳教所警察牟震娟、刘亚东、孙会、赵美洁;锦山派出所所长苑春雷;南岗派出所;富锦南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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