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迫害法轮功学员贾彬、包文菊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2月3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宫传兴等人,闯到敖汉旗乌兰乡黄花甸子村,非法抓捕了为村民安装电视接收器(俗称“安锅”)的法轮功学员贾彬、包文菊、包文荣、王秀峰、王志刚、马晓光等6人,后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兰广飞 ,当地村民陈志勇因为帮忙装锅也被绑架。贾彬、包文菊等人被非法抓捕后关押于敖汉旗看守所。家属得知消息后,多次去敖汉旗公安局要求释放无辜被抓的家人,都被警察无理挡回。当时王志刚被迫害的极其严重,王志刚的家人非常担心他的生命安全。2013年1月10日,王志刚、包文荣、包文菊等人的亲属共计6人到敖汉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宫传兴要人。国保大队负责接待的王姓女警先是推说宫传兴不在,继而对法轮功学员被殴打迫害一事又矢口否认,并对家属高声呵斥,还打电话叫来警察。宫传兴露面后,调来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和10多名便衣,把几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数小时后才释放。贾彬等人被非法抓捕后,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地揭露敖汉旗警方对贾彬等人的迫害,正义律师也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迫于海内外民众的巨大压力,敖汉旗警方于2013年2月8日无条件释放了包文菊、包文荣、王秀峰、王志刚、马晓光、兰广飞等6名法轮功学员,但对贾彬仍非法关押。2013年2月19日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宏柱、田立成将贾彬从敖汉旗看守所劫持到巴林左旗林东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2013年6月6日,贾斌在巴林左旗法院被非法庭审,后被非法秘密判刑5年。7月18日,贾彬上诉到内蒙古赤峰市中级法院。赤峰市中院没有开庭并维持原判。目前,贾彬已被秘密劫持到赤峰市,家属不知他被非法关押在何处。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书记赵国华;敖汉旗公安局原任局长李文勇,现任局长滕海魁,国保大队长宫传兴,警察郑晓东、赵秀贤、王魏英;敖汉旗四道湾派出所所长张清哲,警察邢彦军;敖汉旗萨力巴乡派出所所长姜文华,教导员赵春山;敖汉旗新惠城区派出所所长高玉祥;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副旗长兼公安局长张文凯;巴林左旗政法委书记田仲成,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侯志军,“610”成员高延国、王立新;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宏柱、田立成、高树军;巴林左旗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于术民,原任检察长曲国锋,公诉人特古斯;巴林左旗法院院长李凤祥,副院长陈丽敏,审判长刘景林,审判员孟根;巴林左旗看守所所长郝忠民,副所长乔常亮;赤峰市中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