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瑞昌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3月1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陈瑞昌,男,60岁,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法轮功学员,原广东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瑞昌多次遭到非法抓捕、抄家、“洗脑”等迫害并被非法劳教。2003年6月15日,陈瑞昌被非法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脸被打得变形。2012年11月4日晚近11点,陈瑞昌再次被非法抓捕、抄家。当晚被非法抓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彭琳,女,50岁,广州市外贸公司干部。高素明,女,50多岁,脚有残疾。金健君,女,63岁,公司财务人员。陈瑞昌、彭琳和高素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法制学校(即广州谭岗洗脑班)迫害。2013年2月初,陈瑞昌才回到家中。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州市越秀区副书记、原政法委书记刘梅,原政法委书记路瓯,越秀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郭建章,原“610”办主任张孝贵、赵铁英、崔德星、胡松俭、郭联、郝树亮、李芬、邹小丽;广东省广州市法制学校(潭岗洗脑班)主任赖鉴锋,警察杨永成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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