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洪海
职务: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大道 邮编︰344700
电话︰(县公安局)0794-7253292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洪海: 1387940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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