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雄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4年08月2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原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雄,自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一直充当打手,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迄今,他仍在作恶。他不但自己参与长期监视法轮功学员,还在全县范围内派便衣协警蹲坑,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经李国雄一手参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0多名。以下是部份案例:2002年7月23日左右,李国雄参与嵩明县“610”、公安局、盘龙公安局、官渡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刘明中、杨建云、计梅仙、计梅英、于国仙、苏绍巧、吴永巧、杨正兰、郭伶等人的非法抓捕。之后,刘明中、计梅仙、于国仙、吴永巧等人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至7年不等。2005年12月,法轮功学员李建英、唐贵琴被李国雄等人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李建英被非法判刑4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唐贵琴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4年。2006年1月5日,李国雄带领警察王勇富等人将法轮功学员毕金梅劫持到大板桥女子劳教所。2009年4月1日,法轮功学员杨光珍、李世珍被李国雄等人非法抓捕。之后,李世珍被非法判刑3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2012年3月4日晚上,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近70岁)被李国雄、胡文彪等人非法抓捕到昆明市看守所,其后被非法劳教1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大板桥劳教所。2012年11月30日下午两点多(当地赶集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姚慧仙在嵩阳镇农贸市场向民众发送神韵晚会光盘时,被李国雄、杨永健非法抓捕到公安局。2014年3月2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李汝存在杨林街向民众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杨林派出所两名便衣警察跟踪,其后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被李国雄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神韵晚会光盘等财物。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李正德、李建安(原任);嵩明县公安局副局长孟加存,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清峰,副大队长金洪祥、李国雄 (原任),警察胡文彪、杨永健、王勇富、李国良;嵩明县“610办公室”主任赵云松;嵩明县综治办主任张应坤;嵩明县杨林派出所所长李正云,副所长陈松云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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