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河北省隆化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艳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10月23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刘艳芳,女,58岁,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人,2005年1月24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体各种疾病全部消失。2011年5月9日上午9点,隆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书民,副队长王慧、曹健和姜姓警察等非法闯入刘艳芳的家中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价值20,000多元。刘艳芳被非法抓捕,2个小时后回到家中。2012年12月,刘艳芳等3人去农村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山湾乡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之后被勒索2,000元。2013年7月,隆化公安局和隆化镇派出所警察、隆化县“610”主任刘思颖等10多人非法闯入刘艳芳家中将她劫持到承德郭营子“洗脑班”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河北省承德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杨树增(亲自在“洗脑班”参与迫害);隆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书民,副队长王慧、曹健,姜姓警察;隆化县“610”主任刘思颖;隆化县振兴街道主任李静,书记郭树贤;隆化镇政法书记司鹏龙;隆化镇派出所;山湾乡公安分局;承德郭营子“洗脑班”。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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