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参与非法大搜捕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通告

2005年10月27日

立即发往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对于在10月9日“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发表之后继续迫害法轮功者,将列为重点追查对象。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人权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根据大量举报,广东省境内近期发生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搜捕:韶关地区自7月15日省长黄华华亲赴巡视后,当地610及其下属即进行非法抓捕;9月7日至9日在深圳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广州市各区集中在9月12日、13日前后610进行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送入广州市法制教育学习班强制洗脑;9月12、13、15日多名学员遭茂名市610非法绑架并抄家;9月19日,清远市610绑架一批法轮功学员至打鼓教练场洗脑班进行迫害;9月29日、30日云浮市610动用警力绑架7名法轮功学员;梅州市发动司法检查系统,对法轮功学员谢汉柱等进行非法判刑,关押在广东省第三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

省长黄华华,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省610主任李琼杨

广州市

市委副书记张广宁,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市 610办科长张庆生,市公安局局长朱穗生(今年九月初离职,新任局长吴沙),广州市法制学校校长潘锦华,政委李雪珍,管教部部长赖鉴峰,管教翟永平,广州市越秀区610李主任,海珠区610人员温春兰、余强、海珠区洗脑班负责人李瑞民

深圳市

市委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锋

茂名市

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政法委秘书长马学友(原610主任)

揭阳市

市委书记万庆良,揭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周新全

韶关市

市副书纪华培强,政法书记、局长叶树养,韶关地区政治委科长、黄岗洗脑班负责人侯彦博

云浮市

市委书记郑利平,副书记陈国柱,政法委书记左强,610办副主任张兴华

清远市

市委副书记陈茂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细牛,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陆海林

梅州市

市委副书记古小平,政法委书记田家才,公安局长黄伟闻,梅州市610谢迪兴、何更文、郭政营

 

 

中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因参与迫害法轮功,于2005年10月14日上午以酷刑罪在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提起刑事起诉;据不完全统计,在黄华华任广州市委书记期间,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名致残,3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66名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由于中共试图严密封锁消息,实际案例更多。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引发了中国大陆五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达2-3万人;“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2005年6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中国驻澳洲大使馆秘书陈用林、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天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警官郝凤军等中共各部门官员脱离中共出走,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黑幕,震惊国际社会;国际上谴责中共恶行,前所未有。目前,中共高官争先恐后撇清与镇压的关系,为自己留后路。然而,上述涉案单位和人却在加紧犯罪活动,逆历史潮流而动。自2003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26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这是给一切仍在犯罪者的警示!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