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胡晓明
职务:
防范办主任、法制学校校长、原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局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委防范办(市委610办)、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龙岗区公安分局局长胡晓明: 0755-28919955
1986.07--1987.12 汕头市公安局刑侦科 科员
1987.12--1989.02 深圳市公安局五处一队 科员
1989.02--1992.04 深圳市公安局五处一队 副队长
1992.04--1994.08 深圳市公安局五处七队 队长
1994.08--1998.03 深圳市公安局五处二队 队长(助理调研员)
1998.03--2001.09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 大队长(调研员)
2001.09--2005.06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口岸公安分局 局长
2005.06--2006.01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政委
2006.01--2007.10 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支队长
2007.10--2011.01 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龙岗公安分局局长
2011.01-- 深圳市公安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08-- 拟任中共深圳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市委610办)专职主任(正局级)、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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