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邓庆才、朱玉兰、曹孝梅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10月2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5年10月21日,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陈立珍、饶保香等5人前往黄陂区三里桥街附近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三里桥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晚,邓庆才、曹孝梅被非法抄家。2015年10月22日,邓庆才被非法关押在黄陂区看守所,朱玉兰、曹孝梅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陈立珍、饶保香被劫持到杨园“洗脑班”迫害。2015年11月27日,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被非法批捕。陈立珍、饶保香取保回家,居所遭监视。朱玉兰到看守所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血压为90至190。律师会见时看到她身体抖动厉害,走路也不稳,因此几次提出取保候审,都被黄陂区公安局以“无悔罪表现”为由拒绝。黄陂区检察院还扬言:至少要判3年以上,不许取保。目前,朱玉兰、曹孝梅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邓庆才在黄陂区看守所。2016年7月18日上午,黄陂区法院对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非法庭审,邓庆才、朱玉兰的几位律师,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指出了公诉人提出所谓“犯罪证据”那些是违法和不服合事实。2016年7月28日上午,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第2次对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非法庭审,邓庆才、朱玉兰、曹孝梅分别被非法判刑5年、4年、3年半,目前已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中院负责人已通知家属,让律师与中院联系,处理相关案情。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毅;武汉市黄陂区政法委书记李林平;黄陂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国顺;黄陂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平,国保警察丁四新田长剑陈建平万明耀王乐李明;黄陂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刘桃荣(女),公诉科科长陈晓明(女),检察官李萱;黄陂区法院院长闫小龙,法官张建平;三里桥街派出所所长李宗亮,警察王文杰方华东;黄陂区看守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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