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管长民
职务: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行政系统
责任单位: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法院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管长民(主管张金红案):1393240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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