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楚雄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萍、安兰波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5月2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楚雄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萍,女,50多岁,身患残疾,拄着单拐才能行走,1999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功,曾于2000年被非法劳教2年。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安兰波,女,50多岁,身患小儿麻痹,走路一瘸一拐,2011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15年12月,安兰波外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摄像头摄到,警察就从图像中看到是身带残疾的人,之后调查到安兰波、王萍。2015年12月8日上午,安兰波、王萍遭到楚雄市公安局20多人非法抄家,家中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和刻录机等私人物品被抄走,警察把她们俩人非法抓捕到市公安局,半夜1点多钟,俩人被取保候审后放回。之后,安兰波、王萍时常被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果、梁建国、何国庆及楚雄市“610办公室”张海毕、刘刚、刘宗寿等人传唤,并逼迫写“保证”、写“悔过书”,威胁如不写退休工资就没有及要判刑等等。2016年10月26日,安兰波、王萍在楚雄市法院第七法庭被非法庭审,旁听人很少,没有律师。最后,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王萍有期徒刑7至8年;判处安兰波有期徒刑3至4年。2016年12月16日,王萍、安兰波又被通知12月19日开庭,两人去后未回。2016年12月19日下午:王萍被非法判刑7年,直接就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安兰波被非法判刑3年,送到楚雄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楚雄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雨青,楚雄市政法委副书记、市“610办公室”主任罗兰新,“610办公室”人员张海毕刘刚刘宗寿;  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原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爱东;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潘健,国保大队大队长牛朝临,副队长李果,国保大队梁建国何国庆赵勇;楚雄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剑,副检察长常建伟,公诉人张茜;楚雄市法院院长常云;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楚雄看守所。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