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清芳、涂晴光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3月1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梅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陈清芳,女,近50岁,家住广东省梅州市城区。2017年3月18日上午,陈清芳出去逛批发市场,在途经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地段时,只因送给猪肉店的老板一张小卡片,即遭到梅江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审讯,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月梅拘留所近半个月。2017年3月31日,陈清芳又被劫持到梅江区看守所关押至今。广东省梅州市梅城东郊法轮功学员涂晴光,男,50多岁,原籍梅州市大埔县。2010年11月22日,涂晴光回老家大埔县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抓捕后遭非法判刑3年半。2013年11月,涂晴光从梅州监狱回家。2017年1月25日(大年二十八)下午4点,涂晴光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构陷,被警察非法抓捕到梅江区东郊派出所,其后遭非法抄家,及非法关押在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于2017年1月30日(大年初三)上午回到家中。2017年4月12日上午,涂晴光在东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园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东郊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涂晴光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看守所至今。2017年4月26日,涂晴光的家属接到梅江区检察院对他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2017年7月19日上午,梅江区法院对陈清芳、涂晴光进行非法庭审,当庭未宣布结果。近期,陈清芳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涂晴光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陈清芳、涂晴光家属不服判决,均提出上诉。2017年12月26日,涂晴光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监狱迫害,陈清芳也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政法委书记姚文东(原任)、钟明(原任,2017年12月离职);梅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侯伟文,区“610”副主任邓成华;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谢益民(2018年1月离职),国保大队长邓立新,副大队长刘国涛李海珠,国保警察陈冬梅陈志东丘德明(警号120300)黄军;梅江区综治办主任曹浩波;梅江区东郊派出所副所长邱海江;城北派出所所长许智辉,副所长李斌;梅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明仰,公诉科科长侯建筠,公诉人郑怀金;梅江区法院院长赖昌仁,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学军;梅江区看守所所长李小健;梅江区月梅拘留所;梅州市中级法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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