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9年7月以来,内蒙古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学员戴振云(女,48岁)因不放弃信仰,多次被警察非法抓捕。2014年12月26日,松山区检察院人员打电话告知戴振云于2014年12月29日到松山区检察院,了结2013年10月29日她被非法抓捕的案子,结果警察将戴振云骗到松山区检察院后非法抓捕。2015年1月16日下午,松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戴振云,法官问是否有回避的,戴振云要求共产党员回避,合议庭商量后决定休庭,择日再开庭,后于2015年3月19日再次开庭。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戴振云被松山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法院当天直接将非法判决书交给了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的戴振云,却不给律师和家属。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才由看守所通知戴振云的父亲去法院拿判决书。但家属去后法院并没有给判决书。同时松山区法院故意刁难外地律师,不给律师邮寄判决书,而是让律师亲自来取。法律规定上诉期为10天,由于松山区法院的有意安排,戴振云只有6天的上诉时间。4月22日戴振云提起上诉,将上诉状递交到赤峰市中级法院。2015年5月29日,律师来到赤峰市中级法院,要求二审开庭审理戴振云一案,却遭到赤峰市中院威胁。法院人员要律师退出戴振云的案子,并逼迫律师交出二审的辩护词,否则就把律师在一审的辩护词塞到二审的案卷里,就算结案,不开庭,而且给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树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长赵晓明,检察官嵇素凌、隋伟华;松山区法院院长董德义,法院审判长张金红,助理审判员董小磊,法院王雅贤;赤峰市中级法院院长潘永如。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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