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河北省唐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孝先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0月2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唐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彦明、刘建国;唐山公安局局长贾文雅,副局长刘晓忠,国保大队马震地、高会祥;古冶区开滦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建忠;开滦新吕派出所所长庞金龙;古冶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云飞,公诉科科长韩丽坤;古冶区法院院长陈志刚,审判长郝桂红;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贠卫东,审判长刘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一监狱监狱长杜玉海,副监狱长李铁林。
  • 追查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延寿县法轮功学员罗彩森、景登琴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0月20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尚志市政法委书记迟金涛;尚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玄亚庆,国保大队长李志国,办案人高健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所长田莉莉。
  • 追查北京市朝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郭东向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9月30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朝阳区政法委书记张维刚(2016年12月任);朝阳区公安分局局长牛国泉;朝阳区小关派出所所长梁立群,警察马凯、李润明、付春林、郑建学、朱兰沪、王云利、减永贵、丁轩;朝阳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刑一庭庭长臧德胜,副庭长辛祖国,法官李轶凡;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公诉人张亚男;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梁华、王庆博;朝阳区看守所所长彭伟。
  • 追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绑架20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0月18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政法委书记胡家福(2017.7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麻东升(2018.1任),省委防范办(610办公室)副主任明伟立、徐朝春、李光辉;长春市政法委书记李祥,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防范办(维稳办)主任刘际阳、副书记姜晓东、副书记张新甦,市委防范办(市维稳办)副主任姚健;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吕锋,常务副局长姜宏亮,国保警察高军、王月明。
  • 追查上海市闵行区、金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朱康、王霆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8月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分局国保江静波、严伟春;闵行区北桥派出所警察陈民;闵行区华坪派出所朱顺钢;闵行区碧江街道“610办公室”主任翁佩蓉;闵行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联工实业负责人刘生豪,办公室主任杨龙发,部门组长沈国忠;上海市金山区政法委书记沈金龙,金山区“610办公室”主任唐永军;金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杨杰,国保处处长朱卫东 ;金山区看守所所长陆伟萍。
  • 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卢玉芬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8月1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朱乃振,市“610办公室”主任李明先,“610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朱家滨;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杜吉君,原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长杨丹蓓,副队长李学军,国保警察马群、尹航;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立新刑警支队长刘群;牡丹江市看守所所长韩庆光。
  • 追查湖南省保靖县政法委、“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宋垚彪、彭清华的通告2018年8月1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政法委书记宋垚彪,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彭清华,成员龙春梅;保靖县公安局局长石绍峰,国保大队大队长向仲林,原大队长石敦建,副队长彭配平;水田河镇派出所所长梁玉红,办案警察龙仁恩;保靖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庆华;湘西州中级法院刑庭审判长张小椎;保靖县法院院长龙鸥玲,刑庭庭长徐岩松;保靖县看守所所长石朝勇。
  • 追查广东省湛江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海霞非法判刑7年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8月6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湛江市政法委书记林惜文,副书记杨明波;湛江市赤坎区政法委书记吴阳轩,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黄祖华,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黄华民,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张建福,“610办公室”副主任容原庆;雷州市政法委书记陈端,雷州市“610办公室” 主任周堪照;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张荣辉;雷州市公安局局长林华甫,国保大队长曹赟;赤坎区公安局长林小斌。
  • 追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退休上校军官公丕启非法判刑7年半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9月8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原山东省政法委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张江汀;原青岛市政法委书记田庆盈,青岛市“610办公室”主任刘祝三,副主任付占京;青岛市公安局局长闫希军,国保支队长李忠爽;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青岛市市北区区委书记郑德雁;市北区政法委书记赵宇龙,政法委副书记李临青,“610办公室”主任郭希斌;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局长管恩富;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院长陈宝传。
  • 追查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0月14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靖宇县政法委书记初永春,常务副书记张启华、副书记刘树才,人员封晓良,“610办公室” 主任李国福,人员张进、钟宝山;靖宇县公安局局长朱大成,副局长刘忠山,国保大队大队长于学军,教导员杨宝才,法制科长柳明洋;靖宇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武,公诉人武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