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河北省青龙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爱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2月20日(2018年5月21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政法委书记邵海庭,青龙县“610办公室”主任赵明丰;青龙县公安局局长司建宾,副局长刘铁军,国保大队长李印卿,指导员冯奇,副大队长吕振东;大石岭派出所所长张闻天;青龙县检察院检察长耿洪涛,副检察长李涛,公诉科科长张玉阁,公诉科刘文昕,控申科科长祁克久,批捕科科长刘文平;青龙县法院院长王新忠,刑二庭庭长姜的久,法官李莉莉。
  • 追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丁玉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2月26日(2018年2月12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政法委书记史广海,政法委副书记、区委防范办主任马洪升;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英,国保大队大队长许海荣,副大队长张代合、高瑞祥;铁南派出所所长阎晓林;红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公诉科科长崔强;红山区法院院长刘洪军,行政庭庭长胡亚强,立案庭庭长霍俊彤,审判长张力;赤峰市检察院检察长梁晨;赤峰市中级法院院长潘永如。
  • 追查贵州省贵阳市贵定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2月26日 (2018年2月12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贵州省政法委书记唐承沛、原政法委书记谌贻琴,贵州省“610办公室”主任聂越男;贵阳市政法委书记庞鸿;贵阳市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小刚;贵定县公安局局长李永祥,副局长樊辉、姚锋,国保大队队长肖涛;贵定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启松;贵定县法院院长蒙胜清;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所长陆大勇;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所长黄康;贵定县看守所所长罗序良。
  • 追查河北省秦皇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庞晓红、杨金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2月9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秦皇岛市政法委书记孟祥伟;秦皇岛市中级法院院长胡华军;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法委书记王会民;北戴河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陈曦,北戴河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队长潘峰;北戴河区牛头崖派出所所长王伟,副所长张庆国;北戴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栋,检察官付强;秦皇岛市昌黎县政法委书记张广栋,昌黎县“610办公室”主任常兴良;昌黎县检察院检...
  • 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高一喜并活摘其器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7月2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朱乃振,“610”办公室主任李明先,市“610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朱家滨;牡丹江市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队长杨丹蓓,政委李哲,国保队长刘奎义,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王洪伟;先锋分局副局长殷宪峰,圆明社区警务大队吕洪峰,圆明社区警务大队长于洋,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艾博;南江社区宋志刚;牡丹江市检察院检察长金银墙;...
  • 追查北京市东城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高维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0月30日(2018年5月21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东城区政法委书记陈本宇,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赵小平,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伟民,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王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健,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腾静;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所长贾宇恒;东城区交道口派出所涉案警察李敏学、纪文龙;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高保京;东城区法院刑一庭法官白崇伟。
  • 追查黑龙江省鹤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杜桂华、张迎春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3月1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鹤岗市政法委书记杨贺新;鹤岗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张达力;鹤岗市公安局长徐连斌;鹤岗市工农区政法委书记颜世东;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局长李向辉,国保大队长张长青,国保大队警察李浩、季建军;鹤岗市工农区解放路派出所所长高建军,教导员李宪军,副所长刘志强、苏伟、张可佳; 鹤岗市看守所所长孔凡奇。
  • 追查河北省深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侯秀英的责任人和通告2018年2月1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深州市政法委书记王常栓,常务副书记王毅;深州市公安局局长顿越伟,国保大队长张德文;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淑娟,公诉科科长孙寒冰;深州市法院代院长韩亚杰,刑庭庭长王荣江,副庭长刘艳敏;高古庄派出所原所长相雪山,指导员周向上,警察麻计华。
  • 追查山东省东阿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会杰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2月2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政法委书记卢振龙;东阿县公安局局长乌东辉,副局长题兆敏;鱼山派出所所长陈刚;东阿县检察院检察长贾金坤,公诉人胥雷;东阿县法院院长杨章杰,法官张学禹。
  •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3月1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念洪,副局长姜龙,国保支队长李嵋珊;辽宁省凌海市政法委书记张哲;凌海市公安局长王成铎,国保大队办案人张跃、张沿东;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丽,公诉科科长顾磊,批捕科科长周晓丽;凌海市法院院长邓继林,审判长李玮,审判员张旭松,陪审员苏营,书记员庄海洋;锦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朝国,审判员熊杰;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