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黄洪勇 --2021(第193号)-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院

2021年10月7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黄洪勇 --2021(第193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193号)

被追查人姓名:黄洪勇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院
职务:刑庭庭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院院长 李士强,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周文军,公诉科科长 王伟,梁山县徐集派出所所长,梁山县公安局局长 王东升,副局长 耿庆涛,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建炜,梁山县政法委书记 王宇帆,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9月以来,参与构陷、非法庭审被害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轮功学员潘秀兰。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 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 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10月7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7月2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徐集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当地法轮功学员潘秀兰的家中,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潘秀兰在徐集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后放回家。
2020年11月3日,潘秀兰被构陷的案件被转到济宁市梁山县检察院。
目前,潘秀兰被构陷的案件已被转到济宁市梁山县法院,并定于2021年9月23日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山东省梁山县法院刑庭庭长                黄洪勇:15753796072
山东省梁山县法院院长                       李士强:0537-7321717
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周文军:0537-7321236
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王伟:15753796072、0537-3012887、13705372390、0537-3393078
山东省梁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建炜:18615923309 
山东省梁山县徐集派出所所长                      :0537-7701110
山东省梁山县公安局局长                   王东升:0537-7529110、0537-7331840
山东省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耿庆涛:0537-7529110、0537-7331840
山东省梁山县政法委书记                   王宇帆:0537-7321451

相关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