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乐山市、成都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罗芳、沈立之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9年12月9日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乐山市、成都市公、检、法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以警察等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犯罪,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追查国际”现对四川乐山市、成都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罗芳、沈立之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

案情简介:四川省乐山市法轮功学员罗芳,于2002年2月1日在成都乘坐公交车时和丈夫沈立之一起被警察绑架。同年12月5日,罗芳再次被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乐山看守所遭酷刑折磨拷打,当时罗芳已怀孕8个月,警察对她强制堕胎,胎儿被杀死,罗芳被迫害致下肢瘫痪。2003年,罗芳被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乐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03年8月,罗芳被非法关进成都川西监狱至今(即滨江女子监狱,现改名为成都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沈立之,原籍沈阳市。2002年2月和妻子罗芳一起被遭到成都610办公室警察田新明等人绑架及酷刑折磨,于2002年3月3日下午,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罗芳被酷刑和强制堕胎以及沈立之被酷刑致死的消息被联合国分别以酷刑和致死两次收录,成为联合国正式文件。美国国会议员也写信给四川省省长蒋巨峰、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对这一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恶性案例表达关注。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共四川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贾月成;乐山市610办公室成员、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李德友,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杜高银,指导员李佐,国保大队任怀飞;五通桥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德金;五通桥法院副院长张为;乐山市检察院,乐山市中级法院;四川滨江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警察李琼芳;成都市610办公室、成都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田新民,尹征;成都市公安局警察吴银汉;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现任成都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长魏立新;成都市看守所医生李思民;成都市检察院政工处副处长阚玉萍;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刘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院长汪道源,书记高巍。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鉴于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和公诉人将被认定为第一责任人。在此案中,第一责任人包括迫害法轮功学员罗芳、沈立之的直接、间接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其他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分别承担个人责任。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世,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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