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本溪市迫害于立新,王秀燕,张梅珍等12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6月2日
简体字Letter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本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4月25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国保大队伙同各派出所非法抓捕了于立新,王秀燕,张梅珍,刘仕业,孙玉霞,李妍,高崇,李昕,王秀莲,高钢,马玉香,李纯正等17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于立新,王秀燕,张梅珍等12名法轮功学员被明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在本溪市看守所被监禁13个月后,将于6月3日被明山区法院非法庭审。13个月以来,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内的法轮功学员们被迫参加劳役,制作有毒工艺品。王秀莲因左腿截肢行动不便,拒绝奴役劳动,被狱警把其双手背铐3小时。从公安非法抓捕到今日的面临非法庭审,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拒绝对警察签字配合,拒绝回答一切非法提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本溪市委政法委书记史凤友,副书记朴庆贺;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建军;本溪市维稳办主任、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文清,维稳副主任王正涛,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陈金宝;明山区政府副区长、明山公安分局局长李凯,明山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卢刚,国保警察赵全;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检察官金鑫;本溪市明山区法院院长刘卫东,刑事庭庭长洪亚非,法官季蕴芹;本溪市看守所所长张娟,副所长刘晶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 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 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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