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梅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9月1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梅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 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 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5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梁顺景(55岁,原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职工)、邓秀芬夫妇开车外出时,被警察跟踪定位, 回到住家小区门口时,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警察、“610办公室”等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及2台电脑、打印机、 MP3、收音机、手机、银行卡等私人财物,汽车也被非法扣留。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被劫持到梅江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和检查身体,直到次日凌晨5点左右,邓秀芬因血压高被家属接回家,梁顺景则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看守所。2016年3月29日,梅江区法院对梁顺景、邓秀芬夫妇非法开庭,法庭违法要求两人的辩护律师进行羞辱性安检,不准律师带办公包和手机进场。两名律师根据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6条的规定不接受安检,被强行剥夺执业权。梅江区法院在辩护律师未能到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在法庭上多次要求要等辩护律师到场才能开庭,但法庭无视他们的合法要求,还将因高血压、肾病等而“取保候审”的邓秀芬关押在梅江区看守所。针对梅江区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律师向法院提出严正交涉,要求重新开庭审理,并且向有关部门控告法院的违法行为。之后,梁顺景、邓秀芬分别被非法判刑10年3个月、10年,并且各罚款20,000元,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均提出上诉。2016年 8月17日,邓秀芬被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梁顺景则于8月23日被非法关押广东省四会监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黄伟闻,梅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邓冠明;梅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思彬,副院长郑理良;梅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梅州市梅江区政法委书记李思平,梅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侯伟文,梅江区“610办公室”副主任邓成华;梅江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谢益民,国保大队长李海珠,副队长刘国涛;梅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兴周,公诉科科长侯建筠, 控告申诉科长黄华强;梅江区法院院长徐吨,副院长章文烈温永红朱晟,刑庭庭长陈冰萍,法官徐苑芬;梅江区看守所;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省四会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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