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云南省嵩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2年5月31日
简体字A4版
8145.pdf411.76 KB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菊珍,女,53岁,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2014年8月16日,王菊珍因为在昆明市寻甸县向民众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被寻甸县公安局先锋派出所警察绑架。2015年5月4日,王菊珍被寻甸县法院非法判刑7年6个月。王菊珍依法上诉,同年7月20日,上诉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2个月后,王菊珍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九监区(集训监区),王菊珍遭受了长达9个多月的严管和强制“洗脑”迫害。她每天被强迫坐小板凳(时间长达13个小时以上),被强迫背监规,被强迫看诋毁法轮功的书籍和视频节目,被强制写所谓的“四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保证书),被强迫写思想汇报等。她还遭受电击、吊铐、打毒针、剥夺睡眠和野蛮灌食等迫害。她还被长期包夹,被限制上厕所,被限制购物等。其探视和通信等基本人权也被非法剥夺。狱中长期的非人折磨,使王菊珍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2020年8月17日,王菊珍结束7年半冤狱迫害回到家中。但嵩明县政法委、嵩阳街道综治办和嵩阳派出所等仍对其骚扰不断,导致她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收到严重干扰。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桂芬,副监狱长王丽美,政委施万华,原政委杨明山,警察杨红彦,犯人宋静王萍宋静桂芬王如心;云南省嵩明县政法委书记范文涛,原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李文友;嵩明县嵩阳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肖艳;嵩明县嵩阳派出所所长李国俊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