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天津市滨海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希望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天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李希望,男,天津市河北区人,生前为个体业主。2010年12月21日,李希望和妻子陈丽彦被天津市河西区大营门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河西区看守所。半年多后李希望被秘密非法判刑,于2011年7月18日被劫持到天津市滨海监狱八监区关押。李希望入狱仅10天,就被“地锚”酷刑残害致死,时年只有40岁左右。所谓“地锚”,是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受刑者的双脚被锁入固定在地面的铁鞋中,双腿被紧紧固定在一只由钢板制成、垂直焊接在地面的圆形铁桶内,臀部大腿以下部位只能直立,无法弯曲,脚部完全无法动弹;双臂被向下强行拉伸,双手被铐锁在地面的铁环中,导致身体自腰部以上呈折叠状向下弯曲,头部低垂贴近地面,整个身体被强制固定成一个 “∧”形。此酷刑两小时便能将人致死。然而,7月28日晚,八监区狱警却强行对李希望施加“地锚”酷刑长达十多个小时之久,直至凌晨,才发现他已停止呼吸。李希望竟被“地锚”酷刑活活折磨致死。事后监狱却对家属谎称李希望是当天凌晨“因急病抢救无效死亡”,以此推卸罪责。7月29日中午,李希望的亲属到监狱查看遗体,发现其颈部、手腕处均有明显的勒伤痕迹。监狱匆忙将遗体火化,以毁灭罪证。而彼时,李希望的妻子陈丽彦正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
李希望此前曾被非法判刑8年,由于不放弃信仰,在港北监狱(滨海监狱前身)五监区整整被残酷迫害了8年,期间经历了各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其中一种酷刑是“吊铐”,即受刑者双手被反铐在柱子上,身体俯垂,双脚被戴上最重的脚镣,以一脚高、一脚低的姿势被悬挂在两根柱子中间,吊挂于半空中,极为痛苦。此刑一般五、六天便足以致命,而李希望却整整被吊铐28天。凭借坚强的意志,他虽奇迹般生还,但身体遭受严重摧残,且大小便失禁。李希望还曾被单独关押在一个不足一平方米的禁闭室内,时间长达一年多。禁闭室四面封闭,仅留一个送饭的小铁门,吃喝拉撒全在其中,日夜不见天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原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梁清海、祖文光,原政委蔡培林;天津市滨海监狱原监狱长许步荣,原副监狱长李国宇(主管迫害),原八监区大队长何嘉奇(何佳奇),原中队长王刚,警察黄鹤、葛凡,原五监区监区长张仕林;原天津港北监狱(滨海监狱前身)监狱长郭炜,原副监狱长段继存、陈国茹,原港北监狱副政委刘基智;天津市河西区大营门派出所原所长甄晓青,原副所长沈路,警察张禹旺、王丹、韩熹、刘超。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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