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勇军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4年03月12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据举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勇军一直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部份案例:2004年4月9日,法轮功学员徐浪舟在涂料厂上班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勇军、秦刚、孙支文等10多人用黑袋蒙住头非法抓捕,他的母亲彭广珍几年来坚持不懈地找有关部门申诉,为此遭邹勇军等人多次威胁、恐吓。她于2007年3月28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2005年7月11日中午,被迫流离失所4年的法轮功学员张佩云在枣子坪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到盐边看守所,之后被劫持到盐边县城金谷酒家刑讯逼供。邹勇军等人把张佩云吊铐在窗子上进行几天几夜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致使她手臂在2个月后还无法活动。2007年4月12日,攀枝花市攀钢动力厂供电车间法轮功学员王安才、吴永琼(女)在上班时被邹勇军、段青及东区公安分局等警察非法抓捕。2008年8月11日下午,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彭高华被邹勇军、枣子坪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等非法抓捕并抄家,抢走电脑、法轮功书籍、光盘等物品。2008年8月12日半夜2点,彭高华被非法关押在弯腰树看守所。2009年2月17日,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勇军、邱天明、张柏林、段青、黄涌津等人先后闯入枣子坪片区余川程、牟建昌、刘世波等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并将他们非法抓捕到东区大渡口派出所。当天下午5点左右,邹勇军等人用双层黑塑料袋将他们的头蒙住,铐上手铐,劫持到盐边县城金谷酒家。2009年2月17日至20日,他们遭到警察酷刑折磨,如不让睡觉、吊铐、毒打、长时间绑在老虎凳等。2013年8月31日,法轮功学员金晓蓉(女,47岁,攀枝花市水务有限公司职工)被当地国安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2013年9月,金晓蓉被非法逮捕。2014年1月30日,金晓蓉被东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目前,金晓蓉面临攀枝花市东区法院的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攀枝花市政法委书记张伟;攀枝花市公安局长殷旭东;攀枝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森荣(主管国保),国保支队长贺建川,国保支队警察邹勇军、秦刚、孙支文、段青、邱天明、张柏林、黄涌津、倪永祥、起白兵、崔福利、宋启安;攀枝花市维稳办主任谢开均;东区公安分局李元;枣子坪派出所指导员王希斌,警察刘邦祥;攀枝花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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