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山东省寿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炜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5月3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书记武治强;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刘建东,国保大队长张洪伟,副大队长郭洪堂,教导员马效书;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炜,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明才,公诉人周亚男;寿光市法院院长尹洪阳,刑庭主审法官王伟霞,书记员李倩男。
  • 追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迫害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杨道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1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委书记汪涛;平江县县长黄雄伟;平江县政法委书记曾平原、徐教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方缘模,副主任湛喜如;平江县公安局局长姜伟南,平江县国保大队长方乾坤,副大队长徐奇文;平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徐立泉,公诉员谷毅博;平江县法院院长李明,副院长吴来程,刑事一庭庭长王晚东,副庭长张占南;平江县浯口镇政法...
  • 追查上海市、江苏省迫害法轮功学员杨亚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12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中共“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原任);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姜平,副书记、市委防范办主任李红;上海市闵行区政法委书记刘豫峰,区610办主任薛志华;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局长吴培根;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奉贤区看守所所长张一兵;江苏省“610办公室”主任王琦;阜宁县“610办公室”主任、国保大队原队长汪华,...
  • 追查北京市朝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孙金霞、马振民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4月13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朝阳区政法委书记张维刚;“610”主任田康宁、唐万生;朝阳区公安分局局长牛国泉,副局长胡宜彪, 国保大队长李中和,预审大队张英男、郭京红;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检察官贾晓文,公诉人周芹;朝阳区法院院长李瑞翔,审判长李晓,陪审员赵翠霞、齐岩,书记员王向明;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院长索宏钢,审判长李永京,审判员任莉华,代...
  • 追查辽宁省朝阳县迫害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通告2017年6月10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朝阳县政法委书记姜涛,常务副书记吴凯戎,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修树义;朝阳县公安局局长迟晓光、张猛,副局长李长军,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副队长刘志英,教导员王逸元,警察李丙臣;朝阳县综治办主任修树义,副主任王雪松、包良慧;朝阳县维稳办主任马骁,副主任杨颖;朝阳县大庙乡派出所所长邢国学;朝阳县七道岭派出所所长盖长征,...
  • 追查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阎善卫、李玉梅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1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周焱;大连金普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德春;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杰,国保大队长徐云刚;大连市经济开发区湾里派出所所长王培重,副所长车明,殷培伟,教导员刘基新,警察付明武,刘兴华;大连市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涛;大连市开发...
  • 追查湖南省郴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义元、黄小芬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1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南省郴州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常务副书记李亚斌;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李忠、凌衡郴、张和平,副主任吴代明;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军;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书记李成兵,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610办公室”主任李社云;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卞力川,国保警察刘劲松、黄飞跃;北湖区燕泉路派出所所长胡华勇;原郴州市副市长、...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宏伟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10日
    参与迫害责任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政法委书记周再强;浑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高玉斌,国保大队教导员张振兴,副大队长银建,警察付晓民、徐莹;浑南区法院院长程起华,刑庭法官唐文婷、高亚男,审判长梁志昕,审判员于奎,陪审员刘丽萍,书记员范莹莹;浑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波;五三派出所所长张恒、副所长周旭,指导员杨永生,治安员刘霄。
  • 追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静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6月8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委书记马志勇;七台河市政法委书记张建伟,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郭宏光,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郑春桥,“610办公室”副主任张春雷,七台河市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杨志杰;七台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梅洪斌,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610办公室”主任毕树庆,国保支队长陈举;七台河市中级法院院长郭霞;七台...
  • 追查山东省德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彦芝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5月17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德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庆、魏洪祥;德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市“610”办公室主任闫大鹏,市“610”办公室副主任王建松;德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松岩;德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孟祥刚,法官许万彪;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宝镇,国保大队长贾泽峰、张丽丽,国保警察魏德军、梁晓军;经济开发区新城派出所所长常秀环,指导员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