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河南省林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杰青、李换苏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3月7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南省林州市政法委书记苏红娟;林州市“610办公室”主任朱顺琦;林州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国保大队长马志红,副大队长杨艺国、李建平,教导员丁琰,国保警察李明昌、王太吉;林州市看守所所长景建国,指导员冯军伟,副所长杨力富;林州市拘留所所长原太红,指导员杨红卫,副所长肖文吉;林州市原康派出所所长钟剑秋;安阳市看守所所长魏守义。
  • 追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清芳、涂晴光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3月15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政法委书记姚文东、钟明;梅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侯伟文,区“610”副主任邓成华;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谢益民,国保大队长邓立新,副大队长刘国涛、李海珠;梅江区综治办主任曹浩波;梅江区东郊派出所副所长邱海江;城北派出所所长许智辉,副所长李斌;梅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明仰;梅江区法院院长赖昌仁。
  • 追查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胡玉兰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5月28日
    涉嫌主要责任人: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委防邪办公室(“610办公室”)主任韩红霞, 副主任李艳福 ;吉林市船营区副区长、公安局长范立臣,国保大队长高新;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派出所所长黄震,办案警察尹宝安;吉林市看守所所长朱宝林。
  • 追查大连市甘井子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孔庆春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8月22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大连市“610办公室”主任刘文柱,副主任徐斌;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刘乐国;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院长陈朝仁,刑庭庭长卢名利,审判长郭丹华;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徽,办案检察官庄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派出所所长于利,教导员王晓东,巡警中队长张敬国,办案中队长单伟,办案副中队长吴庆;大连...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姜建华的责任人的通告2018年1月2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邱立民,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继红;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局长李学民,国保大队长黄威;大东区北海派出所所长邹海洋,教导员刘继阳,办案警察徐泽阳、李安富;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景会。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吴玉一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8月11日
    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常明,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610办公室”主任董开德;沈阳市大东区“610”办公室主任靳福纯;大东区公安分局局长董斌(原任)、朴强(原任),国保大队队长乔毅、陶东新,警察谢顺青;大东区法院院长马巍、朱晓光(原任),法官陈壮威(马江案的主审法官);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田桂娟,公诉人孙天芳(...
  • 追查四川省苍溪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邓绍群的责任人的通告2016年12月18日(2018年5月21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广元市政法委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邓光志;广元市中级法院院长邓庆国,副院长梁晓斌;广元市苍溪县政法委书记安宗明、李仕军;苍溪县公安局局长张家和、吴长伟,副局长侯翔宇,国保大队大队长杨佐平、罗小龙,副大队长岳刚、李平;苍溪县“610”办公室主任刘一乐、李凤润,副主任李荣;苍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宏;苍溪县法院院长舒强,副院长刘大军。
  • 追查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的责任人通告2017年12月21日(2018年5月21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政法委书记王禹棋,高阳县“610办公室”王胜利;高阳县公安局局长王颖,国保大队长边立坤,国保警察戴春雷;晋庄派出所所长梁通,教导员王洪恩;高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秀英,批捕科长马舟,公诉人蔡立功、姚素玲、王仲良;高阳县法院院长肖伟,副院长冯立强,审判长李志勇,陪审员陈勇强、王章明。
  • 追查河北省青龙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爱文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2月20日(2018年5月21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政法委书记邵海庭,青龙县“610办公室”主任赵明丰;青龙县公安局局长司建宾,副局长刘铁军,国保大队长李印卿,指导员冯奇,副大队长吕振东;大石岭派出所所长张闻天;青龙县检察院检察长耿洪涛,副检察长李涛,公诉科科长张玉阁,公诉科刘文昕,控申科科长祁克久,批捕科科长刘文平;青龙县法院院长王新忠,刑二庭庭长姜的久,法官李莉莉。
  • 追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丁玉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7年12月26日(2018年2月12日更新)
    涉案主要责任人: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政法委书记史广海,政法委副书记、区委防范办主任马洪升;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英,国保大队大队长许海荣,副大队长张代合、高瑞祥;铁南派出所所长阎晓林;红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公诉科科长崔强;红山区法院院长刘洪军,行政庭庭长胡亚强,立案庭庭长霍俊彤,审判长张力;赤峰市检察院检察长梁晨;赤峰市中级法院院长潘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