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及家人的责任人通告

2011年10月2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2011年2月26日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3月26日,秦月明的家人依法向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提起控告,对佳木斯监狱涉嫌犯罪和负有责任的警察提出控告;于4月19日向佳木斯监狱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又于4月20日向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投诉佳木斯市合江地区检察院不作为、涉嫌官官相护的投诉反映信。其后秦月明的家人又多次前往佳木斯市信访办、人大、政法委等部门申诉。2011年6月29日,秦月明家人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递交了《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的法律文书,要求监狱管理局调查事实真相。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作为佳木斯监狱的上级主管单位,在秦月明、于云刚和刘传江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后,不仅不调查事实真相,还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的各监狱的监区长会议上,造谣说佳木斯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是自己“上吊自杀”的,并要求他们对外统一口径。8月24日,他们又给家属出示了维持监狱做出的“正常死亡不予赔偿”的决定书。9月1日,秦月明家属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9月9日,黑龙江省高法告知家属,已经立案。该赔偿委员会将在法定的三个月内对此案进行审理。目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阻挡家属和律师查阅有关秦月明的卷宗资料。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黑龙江省“610”办公室主任国剑尘,副主任刘伟国郭岩;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义昌,副厅长、省监狱局局长滕晓光,政委何一凡,副局长陈树安信世良李洪福王立新、狱政管理处处长王延军,副处长周金华李忠华李晶超赵基升,教育改造处处长孟宪华,信访办主任林宝刚;政策法规处尹处长;黑龙江高级法院院长张述元;副院长薄宏奎慕黎强马先兰王树江刘永忠等;法官顾宇飞王滨红;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监狱长叶枫,副狱长李好军,政委张玉成,狱政科科长刘希波,法律援助室吕允智李尚羽;集训监区监区长于义枫,教导员胡新宇、副监区长申庆新,集训监区二分监区监区长徐亮、狱警杜岩刘淼森;狱医赵伟;犯护小亮子;黑龙江省高法赔偿委员会。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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