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国保支队)中队长彭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4年12月2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国保支队)中队长彭越一直在积极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彭越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2002年6月28日,抚顺市将军地区法轮功学员刘光英被彭越等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劳教3年,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武家堡教养院。2005年10月,新宾县法轮功学员王晓明被彭越及新宾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王晓明被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2008年6月,新宾县新宾镇法轮功学员盛宝仁被彭越等非法抓捕并关押在抚顺公安局一处,之后陆续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盛宝仁的个人银行卡里的10,000元被彭越等人抢走。2011年4月19日上午,抚顺市新抚区南台地区法轮功学员郑玉珍、朱永健等,被彭越等非法抓捕或抄家。2011年9月19日上午8点多,抚顺市新抚区西三街法轮功学员杨桂芬在家中被彭越等非法抓捕,并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物品,杨桂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之后被非法判刑4年。2012年4月15日,新宾县法轮功学员池秀华、张德艳、王玉梅、汪桂华、孙海峰、佟艳冰(小红)、穆国栋、于海艳、赵继伟、胡少烈、黄亚光、于淑娴、尚丽萍、刘越14人,被彭越所带领的由抚顺市各派出所和刑警抽调的人员非法抓捕。2012年9月25日,在辽宁省所谓的“F08项目行动”中,彭越又对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刘丽英、姜艳、王法军、贾云龙、刘海涛、刘斌、李文松、刘玉兰、李恒良、胡凤菊、张广英、盖永杰、刘英杰、董壮楠、付文全等人暴力绑架。2013年12月3日,刘海涛被抚顺东洲法院非法判刑4年;12月26日,刘丽英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盖永杰被非法判4年。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9.25”非法抓捕案中,抚顺市公安局彭越等人借机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23万之多。其中:贾云龙的家人11万;胡凤菊的家人4万;刘英杰家属4万;王凤军家人2万,张广英家人2万。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国保支队)中队长彭越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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